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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说好的大战强盗呢?

    车队走了一两天之后,就离开了人烟稠密的地区,进入了半荒漠的戈壁区。

    雍州原本的西北边境就是这片被称之为“黑戈壁”的荒漠,数百年前,九州大军越过荒漠,将夏字大旗插到了一年结冰超过五个月的冻土,并且在那里建立一道由无数大大小小要塞组成的巨大防线,名为“金城防线”。

    依托着金城防线,才有了雍州西北一片相对较为繁华的区域,有了定丰镇这类新兴的城镇,也有了著名的北地人。

    实际上,“北地人”这个族群真正成型,也就是最近三四百年间的事情罢了。

    从北地向南的这片黑戈壁,是九州著名的危险区域之一。这里荒芜而贫瘠,最大的植物是灌木,最大的动物是沙鼬——不对,是马贼们骑的马。

    在这片荒凉的土地上,生活着赫赫有名的西北马贼。他们少则五六个人一伙,多则成百上千,趁着夜色呼啸而来,在掠夺和杀戮之后又趁着夜色呼啸而去,不知道多少商人遭过殃。每年死在黑戈壁里面的人,至少有一半不是因为寒冷、干渴或者饥饿,而是因为他们的屠刀。

    这群危险分子自然是大夏王朝尤其雍州侯的眼中钉,曾经不止一次遭到围剿。打得最凶的一次,真的是杀人盈野。据说黑戈壁的好几个绿洲里面,湖水都成了红的。

    但那一战的结果,却并非朝廷想要的。

    虽然黑戈壁上的马贼被杀戮一空,可仅仅七日之后,大批不知来历的高手就攻入了雍州多个郡县,死伤的朝廷官员及家属超过千人,参与这一战的好几个小门派也被纷纷灭门,一位仙人怒而出手,却中了埋伏,几乎陨落在邪门阵法之中,他勉强突围,鲜血洒落尘埃,如同下了一场血雨——从此人们才知道,原来黑戈壁马贼的背后,是魔道大派“黄泉宗”。

    大夏皇朝为之震怒,大索天下十年,杀了好几万各类盗匪,却始终没能将黄泉宗揪出来。直到今天,黄泉宗依然是大夏皇朝的通缉要犯,任何一个确定的黄泉宗成员的脑袋,都可以去大夏官府换得重赏。这些年来,还真有不少江湖客赚到了这样的横财。

    可惜的是,那样的幸运儿往往活不过几天,往往有命拿钱,没命花钱。

    而黑戈壁上的马贼,却又渐渐多了起来。

    想要昧了良心发横财的江湖客,犯了案子亡命天涯的逃犯,不学好的北地男儿……各种各样的人主动或者被迫地来到了这里,在这片荒芜的土地上逃避追捕,用刀剑为自己争取活下去的资源,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

    对于前往北地做生意的商队来说,他们是难以避免的威胁。如果没有能够击退马贼的能力,那就没能力吃这碗饭,还是趁早回去算了。

    北地的财富,只属于有能力维护自己财富的强者。

    但即便如此,依然有络绎不绝的商人在秋天冒险前往北地,实在是财帛动人心。

    中原二十文一斗的稻谷,运到北地可以卖出三倍的价钱;北地一两银子就能买到的大兽皮,运到中原同样能卖出三倍的价钱。

    一来一回,九倍的利润,足以烧掉商人们脑海中最后一丝警惕,让他们忘掉这一路上的所有风险,前仆后继地走上不归路。

    他们当中,很多人最终埋骨于此,发财的梦想在现实面前撞了个粉碎。但也常常有人获得成功,因此而暴富。

    失败者的生死没人在乎,成功者的故事却被人们津津乐道。

    每年,都有很多人做着暴富的梦,踏上前往北地的商路。在这络绎不绝的“血食”供养下,黑戈壁的马贼就像野地里的杂草,数也数不清。

    当然,也有一些人比较稳妥,选择跟随大商队行动。这虽然要付出代价,但却也多了几分安全。

    潘龙他们所跟随的长安商会的商队里面,就混杂着不少跟着他们一起来的散户。长安商会不许他们做粮食生意,他们就带来中原的药材和烈酒,向北地人交换皮毛货物。虽然他们必须在长安商会做过生意之后,才能够捡一些残羹冷饭,还要将获利的三成上交给长安商会充当保护费,但一趟下来,他们依然能赚到不少钱,一番辛苦算是物有所值。

    关键还是安全,长安商会实力强大,足以抵挡马贼。跟着长安商会走,起码能够保证不被马贼打劫。

    钱赚得少点不是问题,能赚到才是关键。

    只是这种沾便宜薅羊毛的事情可遇而不可求,长安商会又不是冤大头,怎么可能平白给人好处?能够有资格参加商队的那些散户,不是跟长安商会关系良好的“下线”,就是被视为值得投资的后起之秀。阿猫阿狗想要凑一份子,门都没有!

    反倒是像潘龙他们这种跟着旅行的,得到了商队的大力欢迎。

    夕阳下,商队不紧不慢地走在荒凉的戈壁滩里面。韩风百无聊赖地在马上打瞌睡,之前精神充沛活力十足的样子,已经荡然无存。

    他本以为这一趟出门,没几天就会遇到强盗,然后大战一场,扬名立万。却没料到已经走了十几天,却别说强盗,甚至连野兽都没遇到几只。

    这样一天天下来,他的干劲自然就被消磨殆尽。现在已经发展到天天都无精打采的地步,宛若丢了心爱玩具的小孩子。

    潘龙看他的样子,暗暗觉得好笑——他要放在自己前世,甚至初中都还没毕业呢,可不就是个小孩子嘛。

    一阵寒风吹过,韩风打了个哆嗦,醒了过来,抬头看看太阳,又看看仿佛一成不变的商队,叹了口气,问:“龙哥,不是说黑戈壁遍地马贼吗?为什么我们一个都没遇到?”

    潘龙还没回答,赵霖先开口了:“马贼可不会遇到‘一个’。他们总是成群结队出现的,而且总是会在能够占据优势的时候,才会发起进攻。像我们这么大规模的商队,一旦有马贼来袭,起码二三百人。”

    韩风吃了一惊,原本有些睡眼朦胧的双眼一下子就瞪大了:“二三百人?都是能打的?”

    “废话,不能打的来当马贼?”潘英笑了,“马贼里面当然也有老有小,可就算是老头子或者小孩子,也一样能够开弓射箭,能够挥刀杀人,能够提枪冲阵。没这种本事,在这一行是混不下去的。”

    韩风砸了咂嘴,有些郁闷。

    他本以为自己已经算是年青一代的好手,弓马娴熟,长短兵器都能耍得滑溜,就算只靠拳脚也能让寻常十个八个壮汉近不得身。却不料按照潘英的说法,这种武艺在马贼里面只能算是最起码的水平,无非就是“老头小孩”这个层次罢了……

    “英叔,你就别吓唬他了。”潘龙见韩风脸色都变了,忍不住笑着说,“若是马贼来了,当然是高手带队上。这支商队里面可是有先天高手坐镇的,哪里轮得到他去冲锋陷阵?他最多就是在后面射几箭,打打下手罢了。”

    韩风顿时松了口气,虽然他很想要扬名立万,但他又不是傻子,扬名立万也要打比自己弱的才行,跟比自己厉害的人厮杀,那不是去扬名立万,是去送死啊!

    就在这时,前方空中突然传来了凄厉的响声,正是响箭的声音。

    响箭,是马贼的信号!韩风浑身的汗毛几乎都竖起来了,立刻转身竖起马鞍,飞快地把背在背后的硬弓摘下来,拿出弓弦装上。平时一瞬间就能完成的工作,这次却磕磕碰碰,搭了三回,才把弓弦给装好了。

    而这个时候,队伍前方已经有高手冲了出去,迎上了远远过来的那一人一骑。

    “心要静,手要稳,眼要平。背靠住马鞍,双腿踩在马镫上,不能夹马腹……”韩风嘴里叽里咕噜自言自语,背诵着骑马射箭的要诀

    潘龙却不紧张,二三百人的队伍而已,有什么可紧张的?

    不久之前,他才在“剑与悲歌”的世界里面,只凭一人之力,硬刚过近二百人的军队。

    在区区十几个村民的帮助下,他还打赢了。

    马贼们的个体武力也未必就高过至圣军团的士兵,论悍不畏死,更是和唯一神教的狂信徒护卫骑士们没得比,而他的战友却远比当初给力得多。

    那还有什么可怕的?

    他不紧不慢地摘下背上的硬弓,装上弓弦,稍稍调了一下,确定没问题,才右手拿弓,左手牵着缰绳,做好了冲上去射箭的准备。

    环顾周围,几乎每一个人都在做着差不多的事情。就连赶车的小厮都停了下来,准备开弓搭箭,恶战一场。

    北地的战斗,都是先射箭,再冲锋。能用箭解决,远好过要拔刀厮杀。所以北地几乎人人都会开弓射箭,罕有例外。

    有一百个北地人,那就是有一百个射手。有一千个北地人,战斗的时候敌人就会首先享受一波从天而降的箭雨洗礼。

    但并没有人急着动手,因为敌人还没出现。

    商队的领队在先天高手的陪同下策马向前,很快就和马贼派出来的使者见面了。

    双方说了几句话,然后领队拿了一包银子给对方,于是马贼的使者就又向空中射了一支响箭。

    远处的荒野上,有许多黑点移动,渐渐远去。而那使者也向商队抱拳行礼,转身策马离开。

    大家都松了口气,心里提着的石头也总算落了地。

    只有韩风一脸茫然,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又惊讶又遗憾地问:“这就结束了?说好的大战强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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