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正文 鱼与熊掌的天平之三 你是怂包
鱼与熊掌的天平之三你是怂包
风无痕暗道一声不好,忙用被单裹住莫恬,抱起她往船尾走,但看着潺潺江水,他顿住了,如果只身一人,他完全可以跳水溜走,可是带着莫恬,他不可能让她泡在水里。
越来越多的人从水里跳上了船,二三十人竟全是年轻的壮士。
无痕悄悄摸到腰间的匕首,紧接着身后响起一个雄壮的声音:“老大,这还有一个!”无痕不敢硬闯,将刀藏在莫恬身上。
看上去像首领的男子领着几个手下,在船沿上搭了块木板,上了无痕所在的船,居高临下地问:“你是什么人?看上去不像船夫。”
无痕摸不清这伙人的来历,不敢暴露身份,于是反问道:“船队是正经商运,没有干违法之事,你们是不是抓错人了。”
“哈哈哈!”几名手下先大笑起来,首领也面有笑意,不过是讥讽的笑:“是不是正经商运,与我们有何干?这船现在是我们的了。把他们推下去。”
“慢着!你们……是水贼吗?”
“水贼?我堂堂黑山国唐家军,岂能是水贼!”
唐家军,黑山国最有名的番队,这支军队常年驻守在朝凤国丶黑山国丶羽龙族的边境,凶猛善战,朝凤国多年都不曾在唐家军手里讨到便宜,所以三国交界处胶着至此。只是唐家军纪律严谨,断不可能做出抢人船只之事,这几个人要么是军队里的渣渣,要么就是冒充的。
但不管怎样,他们是黑山国人无误,而且应当和军队有关系。这是最糟糕的情况,黑山国和朝凤国的关系紧张,如果被他们发现自己是朝凤国人,尤其是莫恬,还是从军营中出来的,一定会被大卸八块。
风无痕判断水流方向,他们已经将船开向北方,估摸这伙人是想去黑山国,但现在朝凤国各边卡查的严,只能抢船走水路。
想让他们放自己下船根本不可能,眼下只能想办法隐藏身份待在船上,再寻机逃走。
“喂,问你话呢,你是什么人?”
风无痕换上一副纯良的面孔,一脸惊慌地说:“我和我内人都是大彩国人,原本在朝凤国游玩,但夫人着凉,身体不适,便想搭船回大彩国。夫人受不得冷,望大人发发善心,留我们一条活路。”
首领见风无痕眼神钝钝的,神情也不像聪明人,畏畏缩缩没有一点男子气,多半信了他的话。他们只是想回黑山国点卯,并无意杀普通百姓,便允他们待在船上。
船舱上多了五六个士兵,空间顿时狭窄起来。风无痕抱着莫恬缩在角落,心里盘算,如此到了黑山国,还怎么给她治病?火莲花还能坚持四五日,下了船一定要想办法联系到风萧影。
“喂,你的夫人一直不醒,不会有什么问题吧?”一名士兵问,他见这女子气息微弱,一声不吭,中途也没有醒来喝药,像死人一样,顿觉蹊跷,便伸手去拽她头上的裹布。
“你别碰她!”无痕猛地推开他的手,警备地瞪着他。
“你什么意思!你用什么态度跟我们说话!”士兵的同伙围了上来,将无痕堵在中间。
风无痕马上露出害怕的神色,他颤抖着,一边磕头,一边哀求:“各位大人行行好,刚才是我不识好歹,冲撞了各位。您大人不记小人过,莫与我一般见识。”
无痕的头被踩着摁在地上,动弹不得。“你小子刚才不是很嚣张吗?再吼一下试试看啊!”
无痕连忙表示“不敢了”,士兵仍不解气,见他好欺负,更觉得有乐趣。
“你从我的胯下钻过去,老子就原谅你。”
“哈哈哈哈,我赌他不钻。”
“看他那怂样,肯定钻!”
在周围人的起哄声中,无痕没有丝毫犹豫,他又磕了几个响头,低着头从那人胯下钻了过去。
“靠,真不是男人!”
“我赢了,拿钱来。”
士兵们看了场好戏,心满意足地散开了。如果他们知道一名修罗阁的二等杀手从胯下而过,一定会庆幸自己的命根子还在。
无痕收敛了戾色,回到莫恬身边,不再离开半步。
莫恬总感觉被火煎烤般难受,每当快受不住时,就感觉一股温甜的气流从腹中穿过,一开始是清凉的,后来暖暖的,舒服了不少。她的意识没有完全混沌,能感觉到身体一直在摇晃,总有人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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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地替她擦脸,每次喂水时都小心翼翼,甚至不嫌弃她唇上的死皮,轻轻地用橄榄油涂抹。
我难道还没死?还是说,这里就是黄泉,黄泉路不是路,而是河流?
一连两日,风无痕都没合过眼,白天他要照顾莫恬,晚上要防着这些士兵。这些人把无痕当佣人,吃饭喝水倒痰盂都使唤无痕去做。无痕非常勤快,手脚麻利,没有一丝怨言,把整个船舱的人都伺候得舒舒服服。
这天日头快下去了,风无痕听见外面喊:“起来了,快到了。”他随士兵们钻出船舱,已经远远可见黄黑色的土地,他抬头望望天,空气中漂浮着黑色的微粒,果然是黑山国的地盘了。
大约半个时辰后,船队靠岸,首领押着老李头和他的伙计们,帮他们运送行李。无痕悄悄跟在后面,用利器将一个行李包扎了一个洞,挖出些白色的粉末,他暗中用一块破布接了,叠好藏在外袍内。
“那个……我看你内人病得不轻,到了黑山国不如先找个大夫看看。城东的黑龙医馆特别有名。”一位长得有些孩气的士兵可怜无痕,便给他指了条路。
风无痕谢过,他正想寻个医馆,给莫恬看病。虽然不一定治得好瘟疫,但这是眼前唯一的希望。
他背上莫恬,趁士兵们注意力不在他身上时,悄悄离开,朝城东而去。无痕脚程快,但走到时,天已经黑了,黑龙医馆关门了。
风无痕敲了半天,才有一位小厮模样的人来开门,见一女子奄奄一息地趴在男人身上,知情况糟糕,忙引着无痕进门。作为医馆,这样的情景见得太多了。
无痕抬脚进门时,发现侧墙上有一张发黄了的告示,虽然被风吹日晒缺边少角,还是能看清上面写的字。他一边朝里走,一边把藏在莫恬身上的匕首掏出来,挂在裤腰上。
“许大夫,许大夫,您来看看这位夫人吧。”随着小厮的喊声,一名女子走了出来,她约莫四十岁,但保养得极好,姿态也端得足,若不是眼角的皱纹,说三十岁都有人信。
“我夫人生病了。”
“你随我来。”
竟然是位女大夫,无痕顾不上其他,随她进了内屋。
莫恬被平放在床榻上,大夫慢慢掀开她头上的裹布。风无痕默默观察她的表情,见她没有一丝惊讶,而是搭上她的脉搏,过了良久,才将手臂放回被子里。
“她这样多久了?”
“算上今天,二十日。”
“之前用过什么药?”
“一直都是清热降温的药,这两天用的火莲花。”
许大夫点点头,示意风无痕和自己走。两人来到书房,只见她在层层阁楼里翻倒了一阵子,找出几本泛黄的书简,细细查看。
风无痕不敢打扰许大夫,观察着四周。这家医馆果然底蕴深厚,光书架子就站了六排,瓶瓶罐罐各类生物标本更是数不胜数,连大彩国的珍惜物种都有。
“有了,我就说这病似曾相识。”
无痕连忙走上前,大夫手指着其中一页,文字看不懂,不过边上画了一条龙。
“这里是黑山国和羽龙族的交界之处,前几年,两国居民走动频繁,那会我就在这里见过类似病例,通过饮用水传播,前期有头晕呕吐症状,后来高烧不止,二十日左右死亡。羽龙族常见这种病,他们管它叫高热病。这病来势汹汹,表面看是热症,其实是寒症。当时羽龙族一位姐姐告诉我,这在羽龙族是常见的普通症状,小儿都会治,只要用当地特产的蕃果,加冰糖煮水就可以治愈。”
风无痕眼睛亮了起来,忙问:“您这里可有蕃果?”
大夫摇摇头。
无痕以为黑山国的人在意身份,不愿意帮朝凤国人,忙表明他和夫人都是大彩国人。
“非也,医者不在乎国别和身份。蕃果特殊,采摘后三个时辰内食用才有医用效果,不然就是普通的水果。这里离羽龙族近,来回不过两个时辰,可是这段时间羽龙族联合朝凤国征伐黑山国,早已封闭了边境,商运都停了,想要新鲜蕃果已不可能。”
看来,必须去一趟羽龙族,单枪匹马采几个果子,应该不是难事。
“请问蕃果在羽龙族境内何地?”
许大夫摇摇头,有些惋惜:“其实我也不清楚。只知道蕃果不名贵,却也不是普通果子,野生的难寻,种植园的距离这里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