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李斯的抉择,乱世的浮沉
李斯来到了自己长官的府中,见到了自己的老朋友!李斯看着老朋友说道:“我今天下去巡查!一切都很正常,唯一让我放不下的就是我的两个妻子,她们需要我去照顾!”
朋友看着李斯十分的不解,因为李斯根本没有老婆!朋友看着李斯就就劝阻道:“贤弟!你没有发烧吧!怎么感觉您今天怎么不对啊!是不是遇见什么事情了,说一说我给你解决。”
朋友的劝慰这个时候根本不能打动李斯的心!李斯看着自己的朋友说道:“昨天小吏送我两个美女,这两个美女才刚刚二八待嫁,我的心中沉痛啊!我们楚国什么时候才可以成为一个强国。
如今的秦国已经是如此的强大,但是我们内部却是腐败,官官相护!这样的国家我们又能够够做些什么呢。如果有一天楚国灭亡了,我们又该何去何从。
原本我是不想让您费心的,可是我们是兄弟!我知道给你说了你不会怎么了我,而我这一走就不再会回到这里。我希望您能够珍惜我们的友情,放兄弟走吧。”
朋友看着李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以及耳朵!他心中也明白李斯这个人志不在此,他的理想就是比自己更加强大的制度,希望缔造一个前所未有的国家。
理想太大的时候,如果没有力量可以支持和舞台!最终的结果就是连自己现在的状态都难以企及,李斯就是因为自己的理想化才会被按在小吏这个位置上面。
都说是性格决定命运,李斯也是!因为他看不惯世道的样子,于是就准备告别自己混沌的生活准备开始新的人生!而让他下定决心的因素就是自己从未感受到这么强的违法,腐败成为楚国没落的根源。
粮仓是国家的根基,打仗的根本所在!如果说平时都是这个样子,要是打仗的时候还不出大乱子了!李斯正是看到了这个现象就让他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抉择。
看着自己的好朋友李斯,他的心中这个时候也知道这样的一天早晚是要到来的,只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看着现在的李斯自己的命运也是沉浮。
他说道:“我知道这件事情您已经决定了!这是没有办法改变的,您的想法我知道是要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家。楚国必然不适合您施展您的才华,但是我也请您记住您是楚国人。
如果真的有一天您要是去的国家与楚国战之,希望您能够网开一面!就算是我的面子,或者是我们楚国人的面子!争不想看到我们兄弟站在不同的立场血肉相残。
我们相识这么久,一起在春申君的麾下。你的志向我想现在可以去投奔一个人,这个人就在我们楚国!他的才华横溢,很多君王都认为他是他们的老师。荀子前辈,您可以去拜访求学。”
李斯看着自己的好朋友笑着说道:“真没有想到,这一下您就说中了我的要害!我真的是要去投奔荀子前辈,想向他学**王之术!如果学成就可以有一番作为。
但是您说的事情我想兄弟我难以从命,如果一种新的制度出来!我所顾忌的就不再是楚国是不是我的故国,而是这种新的制度能不能造福天下百姓!
楚国世代贵族,如果我们不是因为春申君的招贤怎么会在现在的位置上面!但是楚国能有多少个春申君,您有没有想过这样的事情只是一时罢了。
如果有一天春申君死了,楚国还能够坚持多久就不好说了!所以我的想法就是,我要学**王之术。去秦国,帮助秦国的君王王霸天下!
如果当年吴起先生能够引领楚国变法,也不至于现在这个样子!而国内现在都在为灭鲁之战而高兴的时候,却看不见正在准备横扫的秦国在蛰伏。”
李斯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他看着自己的好朋友站在那里直直的没有反应。他这个时候也害怕,因为只要朋友一声令下就可以将自己缉拿斩杀掉。
看着眼前的李斯,朋友的心中想道:“真的没有想到!这么久了,他竟然没有一点的变化9是这个老样子,可以使现在我该怎么办么!
这是我的好朋友,但是未来的他一定会成为一个难以预料的威胁!自己作为一个楚国人看着自己国家的人才学成为他国所用,这样我怎么跟我的良知交代。”
思索间,朋友“噌”的一声将自己腰间的宝剑抽出来架在李斯的脖子上面!心中五味杂陈的他不知道现在应该怎么做,自己看着剑在自己的最好朋友的脖子上面,却下不了手。
李斯看着朋友拔剑在自己的脖子上面,心中顿时有些恐慌!这种恐慌不久就散去了,因为在李斯的心中自己有些事情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这种事情就是自己的理想,自己想要的生活。
闭上眼睛感受着剑的寒凉,李斯对于这样的事情心中已经有了决断。他的心中觉得一个人如果没有理想到换不如现在直接死了才好,至少不用装模作样的活着。
朋友之中扔了自己手中的剑说道:“既然你已经决定了!那就走吧!不要在我的面前再说什么了,这件事情我会禀报春申君的!你的事情我也会帮你安排!您就放心吧!”
李斯准备转身离开,正在这个时候自己的两个妻子来到了这里。看着李斯说道:“夫君我们走吧!在这里一点都不好玩!您的事情已经处理完了吧!”
朋友看着李斯,这个时候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嘴中这个时候想说些什么,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欲言又止说不出话来!十分的难受纠结的望着老朋友。
李斯在自己的未婚妻的搀扶下,准备离开走两步停了下来!然后转身看着自己的朋友说道:“兄弟!这两个人就是我的老婆!你们可以认识一下,这两个芈华,王月!我未来的妻子,而这个人是我的好兄弟王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