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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却不知后面该如何继续说下去,他在这纠结了半天,居然忘记打腹稿了。
沈惜言急得满脸通红,水珠顺着他的发梢如眼泪般滑落至下巴尖,“滴答”一声落进九爷心海,开出一朵水花,荡起层层涟漪。
赵万钧还是没绷住,笑了。
果真没走眼,小少爷是个惹人疼的。
赵万钧抬手拭去他发梢的水珠:“你以为我的心眼跟芝麻那么点儿啊?”
突然被人触碰,沈惜言下意识缩了脖子,半路想到是赵万钧,又乖乖伸了回去,待赵万钧给他擦干净,才抿唇道:“我以为你那日是负气走的。”
沈惜言一字一句都说得小心翼翼,殊不知正好勾起了赵九爷的坏心思。
他故意摆谱道:“气倒不至于,只是这心里总有点不舒坦。”
听闻自己还是惹得人不高兴了,沈惜言简直后悔得要命,他抬头望向赵万钧,无比诚恳道:“上回在车里,九爷不是说要我请吃饭吗?择日不如撞日,刚好要到饭点了,不如我摆宴赔罪,顺带道谢。”
沈惜言顿了顿,期待地问:“九爷,你看行吗。”
提议完完全全正中下怀,可赵九爷这谱还没摆完呢。赵万钧向下瞄着沈惜言,呼吸相闻间牢牢锁住了眼前之人。
他假意思考片刻,然后装模作样地点头:“成啊。”
看到赵万钧答应了邀请,沈惜言终于松了口气,他心说:还好九爷是个大度的人。
正文 第13章
车是九爷亲自开的,没叫司机,路是沈惜言闷头指的,饭店则是沈惜言那日坐在车上看到的。
沈惜言初来乍到,压根不知这些路具体叫什么名字,只记得方向,一路上“左左左右右右……往前走……拐弯拐弯……哎呀你开过头啦”,好不容易才到了目的地。
赵万钧平生还是头一回这么被人指着开车,差点儿开出一脑门汗来。
他把车子拐到路边空地停好,冲沈惜言道:“哪天军队出征,应该请你去当指挥官。”
沈惜言一听出征,吓得连忙摆手道:“不行不行,绝对不行,我会把你们带进敌人包围圈的!”
沈惜言丝毫没察觉到自己被调侃了,认真驳回了赵万钧的说法,把赵万钧接下来的话全都噎在了喉咙口。
赵万钧只好辛苦忍笑,谁叫边上那位是个稀罕宝贝呢?
闷雷天难开,急雷雨易停。夏天的雨,来去皆快,一路过来,已然放晴,天边还挂了一弯彩虹。
下了车,赵万钧抬头看了眼“德昌番菜”的招牌:“西洋菜?”
“对呀,九爷吃过吗?”
“没。”
沈惜言心中一喜,看来本事通天如九爷,也有没到过的地方没做过的事。
虽说北平以吃番菜为上流标杆,可赵九爷作为这四九城上流中的顶层,却从来不爱干随大流的事。究竟何为雅,何为俗,他自有一套标准,即便接待洋人的时候吃的也是本地菜,若有谁拿不稳筷子就好好学,学会了再吃。
赵万钧在北平呆了多年,还没注意过这里,两层小洋楼远远藏在参差的建筑中,难以发现,不过沈惜言眼尖,那日车过的时候一下就看到了。
既是番菜馆,自然从外到里都跟其他饭店不同,光是铺了羊绒地毯的楼梯和沿路的水晶灯台就是典型的欧式装潢,要是冬天,四周壁炉还得生火。进门的时候隐约能听见里头有人在拉梵婀玲,悠扬的配上昏暗幽静的灯光,弄得人上楼的脚步都不敢迈得太重,更是让赵万钧有些无从下脚。
不过对于沈惜言这种花花大少来说,来这样的地方早已是轻车熟路,他向来喜欢光怪陆离的西洋文化,在外国四年也吸收了不少,这会儿可算是如鱼得水了。
他一马当先,兴奋地拉住赵万钧的胳膊往里走。
赵万钧一手插在裤袋,一手被沈惜言牵着,心说小家伙手劲儿还挺大,他跟在后边连一步都慢不得,难怪能写出如此遒劲的草书来。他原本是不太待见这种地方的,但看到沈惜言如此高兴,也就随他去了。
九爷没来过这,可不代表这的老板不认得他,他的车刚停在楼下的当口,侍应生就着急忙慌地前去报告了,说是和一人牵着手来的。
老板正跟小妾蜜里调油呢,听闻九爷来了吓了一跳,立马穿戴整齐出来迎接。他还以为九爷带的是女人,正准备瞧个稀奇,没想到竟是个男的。
“这不是九爷嘛!鄙人秦向荣,是这家饭店的老板,不知九爷大驾光临,有失远迎。”
穿西服打领带的秦老板向赵万钧毕恭毕敬地作了一揖,看在沈惜言眼里说不出的别扭。
“客气。”赵万钧虚抬了一下手,“今儿沈公子请吃番菜,凡事由他做主了。”
秦向荣看向沈惜言,一双精明的小眼睛藏在镜片后边打量,瞧了半天也没瞧出个所以然来。能在除东交民巷以外的地界开起番菜馆的人都不简单,他在北平交际网繁密,素有“包打听”之称,却也从未听闻有哪家姓沈的大人物。
“原来是沈公子,久仰久仰。”秦老板向沈惜言伸出手。
沈惜言也笑着与秦老板握了手,却心生疑窦:我来北平才几天啊,这人打哪儿久仰的?
不过再一看身边的赵万钧,他忽然全都明白了,人家谁管他沈公子是何人呀,人家那是在巴结赵九爷呢。
来番菜馆吃饭的多是穿着西服、旗袍的绅士太太,各个打扮得光鲜亮丽,富态毕露,养眼得很,这样优雅的环境中,沈惜言自在了不少。
然而沈惜言不知道,打从他进门起,这些人就在暗中揣测他的身份——这位究竟是何方神圣,胆敢这样拽着九爷的手把九爷硬拉进番菜馆?就这么瞧着,也不过是一半大小孩儿,只是这唇红齿白的宝气面相的确惹人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