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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礼物

    终于等到发完礼物了,花花在宝爸宝们的协助下,顺利地逃走了。等她换回自己的一身衣服,朝书架望去,那里已经空无一人。花花找遍了整个书店,都没有看到陈子明。

    忽然,花花的手机响了起来,这是个陌生电话号码,来自广东省,花花按了接听键。王大志的声音传过来,圣诞快乐,我的公主。花花:“大志,大志,你在哪里?”王大志:“我在广州,此刻我的眼前,漫烟火,太美啦,太美啦!”花花听得出来大志十分激动,可是她高兴不起来,在这个快乐的日子里,她孤单单一个人,没有陪伴,她忍不住哭了起来,她极力地忍住,不让电话那头的王大志察觉,王大志一直在给她描述眼前的美景,他的声音盖过了嘈杂的人群背景声,如同阵阵潮汐,落在她的耳朵里。全程的通话花花只好,好,好,竟然找不到其他的字眼来了,仿佛她多一个字,眼泪就会决堤而出,她就会哭得撕心裂肺一般。

    终于,王大志挂羚话,花花走进洗手间,她看到那个哭红了眼睛的自己,是那么陌生。她洗了一把脸,整理好自己的情绪,回家。

    那晚,她照样收到了圣诞礼物,爸爸妈妈在她上高一,依然给她准备礼物,不同的是,他们再也不会给花花:“这个礼物是圣诞老人送给你的。”他们把礼物放在大大的圣诞袜里,挂在她的床头,花花拆开包装,看到了一个蓝色的笔记本,翻开第一页,上面有娟秀的字体,花花知道是妈妈写的:孩子,你长大了,长大了自然会有许多自己的秘密,你再也不会像你时候那样,把我和你爸爸当做你的全世界。可是,孩子,你可以把秘密写下来,当你有一愿意或者需要和我们分享你的秘密,我们随时都在你身后,爱你的妈妈。

    爸爸同样写了一段话,这段话已经持续写了三年,今年是第四年了,这段话花花闭上眼睛都能背诵下来:永远都要记得是为了什么而出发。

    花花合上笔记本,笑了,爸爸妈妈,谢谢你们,我爱你们。

    我们那时做过最荒唐的梦和最荒唐的行为,今看来,都可以被原谅,只是当初我们怎么能够无知到那个地步,是现在的自己所不能理解的。

    我喜欢你,就是真的喜欢你,不需要别人知道,可是,需要你知道。于是,我把写给你的情书放在了学校的阅读栏里,像席慕蓉的诗歌里写的那样,希望我是你每必经的路口,那棵开花的树。我呼喊着你的名字,可是,你埋头在书本里,那么专注的神情,我真的不忍心去打扰你。那么就让我是一颗树,我就站在你必经的路口,每看着你。

    诗朗诵现场,那个爱读诗歌的大才子纪响霖,把席慕蓉的诗歌演绎成了一段双人舞。钢琴配乐,朗诵者站在黑暗里,读着诗歌,一束光追着舞者,年轻的舞者,似乎还不能完全体会到这种心情与痛苦。在他们木然的神情上,你找不到半分的忧伤,可是,明明白白的忧伤弥漫着,哦,你是从朗诵者的声音里找到的这种忧伤,那声音让人沉浸在情节里,沉浸在睡梦里,沉浸在爱里。

    “嘿,花花,听你们班级的诗朗诵获得了全校校演的第三名?”李子依在老地方等花花,花花难掩兴奋,点点头:“精彩演绎,情感充沛,钢琴配乐,双人舞,朗诵者的情感,配合得衣无缝,要有瑕疵,那就是舞者的表情,全程都是一副白板。”“那会不会是故意设计的表情呢?就是想让人重点关注诗歌的内容本身呢?”李子依分析道。

    “不排除这种可能,你这么一,我是越觉得这个纪响霖有才。”花花夸起人来毫不吝啬。“哎呀,那你是不是迷上他了?”李子依看到花花一脸的花痴样,忍不住调侃起她。“我本有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花花完这句,故意压低了声音,李子依把耳朵往花花的嘴边凑了凑:“我听纪响霖喜欢高三的一个女生,哪个班的我不知道,但是人家的情书都已经贴在了学校的阅读栏里,连着贴了3,你念高三,你知不知道是哪位美女?”花花这一问,把李子依问呆了,昏黄的灯光,并没有让花花发现她的耳朵红了,微微发烫。李子依摇摇头,表示不知道,就埋头看起书来。花花也不做声了,低头看书。

    哪个少男不多情?哪个少女不怀春?妈妈在花花上初中时,就已经给她科普了早恋,花花看着班上这一堆男生,觉得没有一个男生的是能让她喜欢的。花花还是喜欢书中那些虚构的人物:为国捐躯,抛头颅洒热血的男儿;两肋插刀,同生共死兄弟情怀;谈笑风生,钻研武艺侠士风流……这些在现实中很难寻觅的东西,却让花花心生向往。

    星期五对比黑色的星期一,那简直是复活的前夕,班上的男生们,个个摩拳擦掌,玩游戏的早约好了人,准备一放学就直奔网吧而去;踢足球的,早已和其他班级的球员们联络好了时间只等见面;打篮球的高个子们篮球已经放在脚边了……这一个个的按耐不住,这一个个的满心期待,偶尔会有点插曲,数学老师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最后一节课还剩不到30分钟时,他抱着一叠试卷进来模拟考。脑子不够灵光的不禁叫苦不迭,读书聪明的学生根本不在乎,拿到卷子就开始唰唰唰地做题。数学老师的好就好在他虽然无限制地压榨学生们的课外时间,可他在试卷发完后会:你们慢慢做题,我去办公室批改作业,班长,把卷子收了送到我办公室。班长好,保证完成任务。几个坐在教室后排的学生笑了起来,数学老师抱着讲义,走到教室门口,又退回来两步,侧过脸看着教室最后一排的学生,目光意味深长。也就一眼,他看完走了,留下那些学生抓脑袋,嗤牙咧嘴。

    花花做题有个习惯,她喜欢做难题,越难的题目她做起来越觉得有意思。再加上她本身就是个慢热型的人,每次做试卷,她总是最后几个交卷的人,并不是她不会做,而是她喜欢在最后的那几道难题上花时间,别人用一种算法的算出来的,她不整个三种以上的算法,好像那就不是她做的题一样。这个习惯差一点在高考时让她与心仪的大学失之交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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