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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一样的,像一头捕猎的兽类,那样勇猛热烈得让人害怕。
他很有耐心的、一点一点的将她凌乱的长发理顺,摸着她光滑如绸缎般的黑发,他眼神痴迷道:“你的头发真美。”他忽然想起以前看古书时,《子夜歌》里那句:宿夕不梳头,丝发披两肩,腕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昨夜,她躺在他怀里,可不就是这样的场景。
想到这里,他身子一紧,眸光幽幽的看着她。她兀自站起身来,对着镜子整了整衣领,理了理发丝,奇怪道:“你今日没去上班吗?”
他忽然上前一步,站在她身后,紧紧贴着她的后背,将她的身子扭过来,捧住她的脸就吻了下去,她被他这忽如其来的热吻亲得一蒙。
他吻着她往镜子上一推,她后背贴上冰凉的镜子,她好像跌进了一个昏沉旋转的世界,只有他的吻是那么的清晰,火热的温度直烫进她心底去。
她实在忍不住以手抵住他的肩头,他眼含情.欲的抬头,垂眸看向她,眉尾轻轻一抬,声音低沉暗哑:“…嗯?”
她张开微微红肿的嘴唇,神情有些委屈:“我饿了。”
林蕴生反应过来,顿时自责道:“都怪我一时忘了情。这都中午了,你自然早饿了。”
庄小怜这才知道此时竟然已经是中午一点了,而他刚才是下班回来,他们下楼吃饭,其他人自然都吃了,饭桌上就他们俩。
林太太正从外面走进来,看见他们俩在饭桌上吃饭,走过去笑道:“哟,吃小灶呢?”
起得这么晚才吃饭,她有些不好意思,有些赧然的叫了一声大嫂。
林蕴生夹了一个虾仁放进庄小怜碗里,笑答道:“大嫂跟我们一起吃点?”
林太太笑着摇了摇头,看见庄小怜脖子上的东西,顿时眼睛一亮,走到庄小怜身边仔细瞧了几眼道:“咦?你这条淡蓝格子的丝巾还挺漂亮的嘛,哪里买的?”
庄小怜是因为脖子上有吻痕,这才戴着丝巾遮一遮的,被走过来的林太太这么仔细的一打量,她浑身一僵,生怕她发现她脖子上的东西,有些紧张的摸了摸丝巾,咳了一声,忙道:“是我大姐送的,我也不知道。”
林蕴生自然知道庄小怜紧张什么,看见大嫂耳朵上闪烁的钻石,岔开话题道:“我看大嫂耳朵上这对耳环才漂亮呢,在哪里买的?我给怜怜也买一对。”
林太太顿时笑着摸了摸耳环,“你倒还注意了,还想着给怜怜买。”叹了一口气道:“你大哥那个人啊,我估计我穿着男装出去,他都不会发现。”
庄小怜低声一笑,林蕴生也笑道:“大哥太忙了,不像我这个富贵闲人。”
林太太摇摇头:“算了,不说他了——”
林母扶着楼梯从楼上走下来,看起来心情似乎不错,刚才阿香过来跟她说那事,儿子和儿媳终于在一起了,她自然是高兴的,走下来叫了一声:“惠芳,陪我去庙里一趟。”林太太姓严,惠芳是她的芳名。
林太太忙应了一声,转过身走过来搀着林母,跟林母笑道:“今天天气正好不是很热,正适合出门呢。”说完看向正吃好饭的庄小怜,笑道:“弟妹,你一个人待在家也无趣,不如跟我和妈一起去庙里走走?”
庄小怜还没来得及开口,林母先道:“不要她去了,让她在家休息休息。”
休息?休息什么?而且…就是去个庙上而已,林太太暗暗奇怪,然而对于林母的话,她从来不多嘴。
庄小怜看见林母含着深意看过来的眼神,瞬间明白了,脸上忽地一热,低头咬了咬下唇。只听见林太太跟他们俩招呼了一声,然后便是她们走出去的脚步声。
林蕴生用餐巾擦了擦嘴,抬起手上的金表看了看,而后抬头看向一旁的庄小怜,站起身说道:“我该去上班了,你等会儿再回房休息一下。”
庄小怜点点头,送他走到大门口,看见司机开车走了,她便在庭院的草坪里走了几圈,感觉肚子没那么撑了,她才回屋上了楼。
她回到房间里坐在阳台上看杂志,看了一会儿有些瞌睡了,便换衣上床睡午觉。
《红豆》杂志编辑部的编辑宋碧慈,她原本是富裕人家出生,从小熟读诗书,学识出众,可惜父亲去世太早,家产被族人霸占,后和母亲投靠舅舅,路途中被土匪所掳,因此事被未婚夫家退婚,她一时激愤,不顾他舅舅的反对,离家出走闯荡。因缘巧合之下被《周刊》的老板发现其才气,聘其为专职作者。
宋碧慈发表了大量的文章和诗词,而且还宣传妇女的独立和自由,因其文采斐然,一时间获得了大量的粉丝,之后《周刊》的老板又创办了《红豆》,宋碧慈便转做《红豆》杂志的主编辑。
宋碧慈如今三十出头,这个年纪在这个时代还没有结婚实在罕见,周围人都劝她,她却一心扑在事业上。
《红豆》杂志创办没多久,销量却很不错,每天收到的投稿信件也很多,宋碧慈泡了一杯咖啡,取来稿件开始工作。
她喝了一口,随手取了一封投稿信件,看见信封上娟秀的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