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反派夫妻今天也在明算账 第129节
哪怕两人共处一室,但沈寂之向来很注意这一点,从未在她面前衣衫不整过,都是遮得结结实实的。
可眼下,她触到了。
结实紧致的,让她想起买猪肉时,看见的那分外漂亮的排骨。
多一分则太腻,少一分则太瘦。
沈寂之低下头,下巴轻抵在她发顶,用只有两人能听见的声音,慢慢地问她:“那这样呢?合适吗?”
简欢心跳漏了好几拍,热度似乎从沈寂之身上传来,涌入她的体内,红了她的耳尖。
沈寂之没让她碰多久,片刻的功夫,便松开了她的手腕,退后一步。
简欢的手还保持着悬在那碰他腹肌的姿势,大概顿了三个心跳的时间,她才反应过来,忙把手匆匆收回去,背在身后。
她动作幅度有些大,发髻上别着的金镶玉步摇银丝坠跟着晃,微歪。
沈寂之抬手,不慌不忙地帮她将金步摇扶正,转身离开前,风轻云淡地说:“想看看吗?”
他刚好要换衣服。
第89章
小窗前的旧黄色竹席被放下, 院里的红枫只剩模模糊糊几丛树影,如火的色彩被隔绝在外。
一旁, 简欢抱胸靠在门扉, 水光潋滟的黑瞳里映着床前少年的身影。
沈寂之侧对着简欢站着,如竹的十指细致耐心地将腰带一点点解开。
黑衣松垮下来,他两手轻握衣领, 往肩下一扔, 长手伸直,外衣袍子便离了身, 现出轻薄一层的白布里衣和裈裤。
旧黄竹席破了数个大小不一的洞,午后的秋阳从洞中光明正大地瞧进来。
有几缕落在地面, 有一两道落在沈寂之身上, 烙下一个个椭圆形光斑。
忽而, 光斑似被风拂过的水面,猛烈地晃动了一下。
沈寂之侧过身来, 白布里衣半解,流畅如山水画里群山走势的肌肉线条落在简欢的眸中。
因着他侧过身, 原先笼在他发间的光斑,挪到了群山之上。
光斑拉开一条光柱,无数尘埃在其间盘旋萦绕, 像小小的萤火。
萤火跳动着,似在亲吻山脉,那般温柔缱绻。
秋日的午后,总是宁静的。
四周静到简欢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一下一下又一下。
沈寂之慢条斯理地问道:“如何?”
简欢下意识站直, 伸手将耳后的黑发拉到耳前, 遮住似乎在发热的双耳。
她强装镇定, 声音有些干:“不如何,也就那样。”
“是吗?”他挑了下眉。
风吹过,划过一道残影,下一瞬,沈寂之出现在简欢面前。
简欢的呼吸停了半拍,眼观鼻鼻观心,忍着往后退的冲动,抬头挺胸,理直气壮:“看你刚刚那样还以为你身材如何之好,但现下看来——”
她低头看了眼,眸中水光更盛了几分,但又被她强行压了下去。
她飞快挪开视线,落在他的脸上:“也没什么特别的,你还是继续多练练罢!”
简欢伸手,拈起如葱的拇指和食指,将他半散开的里衣给他合上,嫌弃地咦了声:“这么丑的东西,还是遮好罢,免得污了我的眼。”
沈寂之轻呵了声:“我今日可算见识到,什么叫睁眼说瞎话。”
简欢刚想回嘴,沈寂之抬手,半揽住她的腰,强硬地将她推了出去。
简欢站稳,匆匆回头,瞪大双眼:“你干嘛?”
少年的高马尾松了,散落几缕,他一手撑在门墙,一手握着门上的木质吊环,语气仿佛含了水,湿润润的:“接下来的,还不能给你看。”
落下这句话,门砰地一声被阖上。
简欢望着那扇紧闭的木门,眨了眨眼睛,又眨了眨眼睛。
待想清楚他话中含义时,轰得一下,她的双颊和院外的红枫一样红。
什、什么嘛,谁要看,她还怕看了长针眼好吗!
说要整理行李,但其实简欢的东西不多,一盏茶的功夫也就收拾得差不多了。
在这里住了四日,大娘听她说要走,也有些不舍,提来一篮子黄澄澄的橘子:“哎,这些带路上吃,我老伴在郊外种了些橘子树,自家种的,可甜哩。”
简欢本坐在桌前,见到大娘进来忙起身,走过去一把抱住,脸上带笑,亲昵道:“多谢大娘,大娘你人真好,你做的饭菜可好吃了!”
“好吃就行,好吃就行。”大娘拍拍简欢的肩膀,“我得去田里看一看,就不送你了。你走的时候,把家里院门带上就好。”
简欢点点头,接过大娘手里的橘子:“行咧。”
简欢站在窗前,目送大娘扛着铁锹,拎着袋草木灰离开,思索片刻,从芥子囊里拿出一颗小小的丹药。
自从闭关出来,身上有了不少灵石后,简欢倒也没太亏待自己。
各种泡灵澡的灵药,有助于修炼的灵草,都买了一些。前期投资嘛,等她到了元婴期,能赚到的灵石肯定比金丹期多。
简欢捏了个指诀,金绿两色灵力一闪,带着小小一粒灵丹往院中那头井水而去,落入水中,很快就化了。
可能没有延年益寿的效果,但庇护大娘一家身体康健,远离病痛,还是没问题的。
做完这一切,她靠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一边等沈寂之来喊她,一边拿着毛笔写字。
都从他那出来有丽嘉一会儿了,但时不时的,脑海中还是会闪过那衣衫不整,腹肌半露的一幕。
果然嘛,简欢一边写字一边腹诽。
当年她刚认识沈寂之的时候,就觉得他这个人道貌岸然,别看面上清冷贵公子的模样,但内心极为肮脏。
这不,他现下,露出了皮囊下的真面目。
也是,一个从小就在市井混的穷人家孩子,甚至还在青楼跑腿过一段时间,不懂才不正常。
她得守住。
一切都得等到他把钱还了,万一中途失守,按照沈寂之的肮脏内心,说不定就耍赖皮不还钱了。
不成,不成。
落下最后一笔,简欢用清洁术把毛笔洗干净,放进芥子囊。
半掩的大门嘎吱一声被推开,简欢住的卧房刚好能从窗看见前院。
听到声音,她抬眸看去,视线就是一顿,微愣。
申时时分,秋阳微斜。
来人一身粉衣,粉色偏淡,衣领上绣着几朵颜色要艳一些的桃花。
一向以木簪束着的乌黑长发被放下一半,垂在身后,跟着风轻轻拂动。
简欢知道这身衣服,是在暗殿中一个账房先生那缴获的。
沈寂之大多时候穿的都是黑衣,偶尔穿穿白色和青色。
这是简欢第一次见到他穿粉色衣裳。
清冷中带着几分桃花灼艳,像是桃中妖,轻而易举勾人魂魄。
桃妖停在简欢的窗前,微微俯身,指节轻敲窗扉:“走了。”
简欢放下二郎腿,跳出窗外,反身将窗户关好,余光瞥见那抹粉,没忍住:“你穿黑色不好吗?”
沈寂之若无其事地问:“怎么?”
“你穿粉色……”简欢睨了一眼,轻哼,“很丑。”
沈寂之不怎么在意地笑了下,目光落在她同是粉色的裙裳上,道:“无碍,谁丑谁尴尬。”
这句话还是他从简欢那学来的,前两天两人同去宁漳城城主府,路上前后遇见两个穿同式样衣裙的人,简欢就这么嘀咕了一句。
简欢:“……”
简欢一眼刀过去,咬牙:“你此话何意?你在说谁丑?”
“我。”沈寂之敛眉收笑,抬腿先迈一步,将大门推开得更广一些,让简欢先过,平静地重复,“我说我自己丑。”
“算你识相。”简欢这才收回视线,停在门口等他关门,边摊开掌心满意地品鉴。
沈寂之走过来,随口问道:“你在手上写了什么?”
简欢闻言朝他笑笑,把掌心对准他,高高伸到他眼前。
视野里,‘十万’两个字写得潇洒霸气,‘万’字那一撇几乎要贯穿地底。
简欢轻挥掌心,抬着下巴,流里流气道:“还钱呀,沈寂之。十万灵石呀,沈寂之。我知道你现下身上差不多有八万多了,你可别想蒙我,知道罢?”
沈寂之:“……”
沈寂之盯了片刻,猝不及防伸手轻捏住她的指尖,比她大了好多的掌心暧昧地擦过她的掌,五色灵力一闪而过。
他的手常年握剑,掌心微微粗粝,划过时留下一小串颤栗。
在简欢反应过来前,沈寂之松开了她的手,朝前走去。
简欢立在原地,翻回掌心一看,上头‘十万’两个大字消失得无影无踪。
简欢大怒,银剑出手,朝他劈去:“啊——沈寂之,我要你狗命!”
沈寂之没回头也不避,粉色衣摆在风中荡漾开来,如他此刻轻翘的唇角。
两人一路斗嘴嬉闹,先从宁漳城到漳州城,再乘坐最快的传送阵,于当日入夜后到了九州大陆最为繁华热闹的九州城。
九州大陆有些城池,普通百姓居多,有些百姓和修士一半一半。
而在九州城,修士占了多数。
一轮被阴云半遮的月挂在空中,此刻天色已晚,城里的街上依旧有着不少人。
茶肆酒馆之中,更是人声鼎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