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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分卷阅读70

    新出炉的少年举人,能这么客气,李绵延与手下人都颇感意外。大伙儿忙端起酒,直道:“大伙儿都习惯风里来雨里去,这实在算不得什么,沈公子太客气。”

    喝下几碗酒,大家亲近了些,说起话来也不那么顾忌。

    李绵延手下那位年纪最大的张护卫道:“先前说要上京,我还以为要走好些时日,没想到这段路这么快,眼看没几日就要到了。”

    李绵延道:“李某也没想到,多亏沈公子多骑了几日马。”

    说起这个来,一行人对沈歌极是佩服。他年纪小,身体弱,又是书生,众人早做好路上要等他马车慢慢前行的准备。不成想沈歌压根没坐几次马车,只要天气好,都骑马与他们一起打马前行。

    现如今正是隆冬,骑马不是一般的冷,寒风刮骨,多骑一会,整个人都能冷透。

    多数人有马车绝不会选择骑马前行,沈歌偏偏与大伙不一样,他裹着大披风,在马上足足骑了四五天,脸皲裂也没叫一声苦。

    骑马自然要比坐马车快得多,剩下那马车空车疾行,速度也极快。

    沈歌敬他们,“我有时还能坐在马车里避避风,众位却一直在马上,比我辛苦得多,我这实在不值一提。”

    众人吃着锅子,不一会暴雪果然下起来了,大片大片的雪花如裁好的纸张一般,纷纷扬扬将整个世界都映成了一片白。

    许是天气冷,许多人都出来吃酒御寒。

    沈歌他们来时酒楼里才坐了四五桌,开始下雪之后,往外望去,几乎没有空桌。

    天气实在太冷,酒楼下了三扇门板,只留小小的一扇供人进出,屋内一下子就暗了下来,不过也暖和了许多。

    伙计在店里点上油灯,屋内的气氛越发热闹。

    正在此时,有人从风雪中进来,一张脸冷得惨白,一进来就狠狠打了个哆嗦。他后头还跟着个半大的小孩,也是哆哆嗦嗦,白着一张脸左右张望。

    来人左望右望,酒楼内皆已坐满,他找了半晌都没找着空位。

    沈歌早便看见了他,见他高个长腿,仪表堂堂,不像歹人,便扬手朝他招呼,“兄弟不介意便过来吃杯酒暖暖身罢?”

    沈歌他们坐的是大桌子,一席有十个座位,现在他们方六人,那人带着小孩过来坐完全能坐得下。

    他们走近前来时头上还带着雪花与冰霜。那大人拱手道:“多谢小兄弟,如此于某便不客气了。”

    李绵延忙给他们筛酒,又喊伙计过来添碗加筷。出门靠朋友,李绵延这种经常出门的人见着别人有需要的地方,都会能拉一把便拉一把。

    来人也不客气,先让小孩坐了,自己坐下来连喝几杯酒,稍缓过来才道:“这天真是太冷,差点没把兄弟我冻死在外头。”

    沈歌见他既无行李也不像本地人家,身旁还带着个小孩,不由有些好奇,“这位兄台你这是过来揭宁城探亲?”

    “别提,我乃一名画师,这是我的小徒弟,我是来看景的,不成想越看越冷,受不住,只好跑过来想找个地方喝酒。”来人直对沈歌摆手,“我名叫于醉墨,小徒弟松儿,兄弟怎么称呼?”

    “我叫沈歌,这位是李绵延大哥,老许,老张,大刘,还有我的弟子蛮子,于大哥随便称呼就是。”

    沈歌见菜吃得差不多,又叫了一轮菜。

    沈歌与于醉墨边吃边聊,没一会儿便知晓他身上也有举人功名,考过两次春闱没考上,索性离家出来游历,正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出来也能多些体会,说不得回去再考便能考上。

    沈歌大感巧合,他告诉对方他亦是一名举子,现如今上京正是为明春春闱而去。

    “沈弟何不等年后再上京,现如今天气正是冷的时候,在路上可遭罪。”

    “过完年后太迟了些,小弟有师兄在京都,正好提前过去找他讨教讨教。”

    于醉墨乃叹:“沈弟你小小年纪便有如此志向,又吃得苦,他日何愁不身居高位?”

    “日后的事谁知,我现今只想着早日把功名考下来,其余事情日后再说罢。”

    两人聊着聊着竟发现他们还在同一家客栈内投宿,不禁大感有缘。

    第二日,天仍在下大雪,沈歌一大早出去,发现雪能到人大腿深。这种天气,赶路绝计不成,天要留客,沈歌只好再在客栈内多住几日。

    其实沈歌只是想早日入京,时间倒不是真的赶,在这边停留几日也耗得起。

    好在他们住的客栈非常不错,热水棉被炭火等一应供应得极足,知晓沈歌是举人,掌柜的还特意给他不少方便,沈歌在这边住的也舒适。

    于醉墨在客栈内待得无聊,来找沈歌聊天,沈歌这头忙着看书,不大抽得出时间。

    于醉墨见状不由道:“怪不得长江后浪推前浪,若年轻举子们都是沈弟你这副模样,何愁考不上进士?”

    “于兄你莫夸我,我也是近两年才努力些,先前都得过且过去了。”

    “这话我是不信的,你先前若得过且过,焉何能在十八岁年纪便中举?就是再聪明的人,不学也不成。”

    沈歌笑,“得,听于兄这话,我要么是绝顶聪明之人,要么是勤奋刻苦之人,无论如何,在于兄心中都好得不成。”

    “那是。”

    于醉墨对沈歌印象极好,他本就是画师,对美人有着天然的好感。

    在这大雪困城之际,能遇上沈歌这么一位皮相气质风骨俱佳的绝顶美人,于醉墨想忍着不过来找他都难。

    见沈歌在看书,低垂着眉眼,越发显得唇红齿白,风华绝代,于醉墨忍不住技痒,道:“沈弟,我给你画副画如何?”

    “这……我要做什么么?”

    于醉墨兴冲冲地拿来纸笔,“你什么也不需做,只看你的书便好。”

    于醉墨先前把手袖在袖子里,连露出一丝皮肤都不愿,现在要画画,他却丝毫不怕冷了,袖子卷得老高,直接调墨备布,欲一气呵成。

    沈歌见他架势摆好,不好再拒绝,便任他去。

    于醉墨灵感来临后画画得极快,沈歌方看了小半本书,于醉墨画便已画完。

    画卷墨迹未干,沈歌一眼看过去,大感惊艳。

    于醉墨画的这幅画相当写实,虽没后世的照片那么清晰,但比后世的照片更有神韵,他的影像在话里活灵活现。

    “于兄你画得真好。”

    于醉墨十分得意,“那是,不是我吹,人物画这块,当世画师中少有人能及得上我。”

    沈歌低头来来回回看了好一会,心里想着若是能给他荀哥画一幅,好好收藏起来,那便好了。

    于醉墨见沈歌盯着画,以为他想要,不由十分不舍地说道:“沈弟你若想要一幅人物画我便再给你画一幅罢?这幅我不便与你。”

    这是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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