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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分卷阅读15

    来,庄子内的一切井井有条。

    照例是绿枝听到响动过来,她身后跟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仆从,少年端着水盆等物过来。

    “沈公子先洗漱罢?”

    沈歌朝她点头,“有劳。”

    绿枝笑:“公子莫客气。”

    沈歌用漱口枝蘸着青盐漱了口,又用旁边的帕子洗完脸,问绿枝,“荀大人在何处?我去向荀大人道个别,我也该回去了。”

    “沈公子先用早点,待奴婢去通报老爷。”

    沈歌跟着绿枝去吃早点,用餐的地点在偏厅。沈歌刚坐下,就有仆从端着托盘过来,上面有一碗粥,一碟小孩拳头大的灌汤包子,一碟糕,还有两碟小菜,精致异常,比起山下农户家的早饭不知道要高端到哪里去,就算沈歌前世日常的早餐,也不如这一托盘早餐丰盛美味。

    沈歌吃完早餐,绿枝带他去荀飞光处,荀飞光正穿一件单衫在后院练武,沈歌走到近前他也没受影响,一招一式,张张驰驰,整套动作充满了力与美。

    荀飞光浑身热汗腾腾,衣服绷紧后,沈歌很轻易地就看见他结实流畅的肌肉,从胸肌到腿肌,每一个部位似乎都充满了力量。

    同为男人,沈歌心中十分羡慕,他现在的身体素质不太好,上个山都得歇三次,就算是前世,他状态好时顶多也就有形状不太明显的四块小腹肌,与荀飞光根本没有可比性。

    荀飞光练完一套动作后收势直身,从后院边缘立着的架子上取下一块布巾擦汗,眼睛看向沈歌,用眼神询问他有什么事。

    沈歌微微走近前去,微行一礼,“荀大人,多谢您的招待。”

    “不必客气,要下山?”

    沈歌有些不好意思,“村里建学堂,小子得回去看看。”

    “可用帮忙?”

    “不用不用,”沈歌忙摆摆手,“我就是来跟您说一声。”

    荀飞光“嗯”了一声,道:“你在我面前可不必如此客气。”

    沈歌脸上挂起一个有些傻气的笑,没有说话。

    与荀飞光道别后,沈歌下山回到了村里。村子里对学堂期待得紧,大家都放下手里的农活,群策群力,打算早些把学堂建起来。

    建学堂的钱由族里出,此刻大家也不吝啬,家里有好砖、好石头、好木头的,纷纷贡献出来,自家建房反而要往后推一推。

    沈歌去的时候,村子里的男人们已经热火朝天地干上了,连村子里几个老人都在,沈歌草草数了一下,发现起码有二十人在忙活,他的邻居蛮子也在。

    沈鸿发看到沈歌过来,笑容满面地问:“歌儿,你看这学堂怎么样?”

    学堂还没建起来,不过已经初具雏形,先前也商量过,沈歌很容易就看得出在建的是什么,不由点头,“相当大气,十里八村的,我们这学堂得是头一份。”

    沈鸿发干瘦的脸上眉目舒展,腰杆挺得笔直,学堂能在他手里建起来,他心里头很有几分得意。不要说十里八村没有这么好的学堂,这十里八村的根本就没学堂,只有县城里才有,他们沈家村这是独一份。

    二爷见他们伯侄俩说话,远远地喊了一句:“秀才公来了?”

    二爷今年快八十了,人生七十古来稀,难得二爷还这么硬朗。沈歌忙上去扶了下他,“二爷您也在?”

    “在在在,村里建学堂,我这把老骨头得过来盯着。”二爷也笑,眉目间带着几分得意,“秀才公,你看这屋子可够大?”

    “够了够了,这么大一间屋子,怕是上百人也装得下。”

    学堂还没建起来,不过地基已经打好。村里打算在这建三间屋子,一间给沈歌做书房,一间做学堂,这两间屋子连在一起,另外再远远起一间屋子做茅厕。

    沈鸿发和二爷听到他这话都很高兴,一直乐呵呵的。

    沈歌原本想帮忙,不过沈鸿发和二爷都坚决不同意,秀才公那么金贵,哪能干这些?

    沈歌看了一会儿,实在无事可做,只好告别他们回家去了。

    三百千太难,不适合启蒙,沈歌打算自己编教材给学童们用,除了教写字,算术也得教,大部分学童都没机会走科举的路子,会写字及算术可能就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本事。

    沈歌希望他办的这个学堂能真正改变这些孩子的命运,使他们不至于一辈子囿于祖辈流传下来的土地,没机会亦没能力去看更广阔的世界。

    沈歌打算第一批先准备八十份教材,一个村子,八十份,应该怎么也够用了。

    这年头无法打印,也不方便复印,所有教材都需要沈歌手写。他从上午开始写,中间草草吃了一点午饭,一直写到太阳落山才堪堪写完。

    沈歌揉完眼睛再揉揉酸疼的手腕,坐在走廊的椅子上伸懒腰,觉得脊背到脖颈上的肌肉瞬间得到了放松,他不禁喟叹一声。

    屋子内光线不好,他特地把桌子搬到走廊里,现在微风一吹,写好的纸张簌簌作响,一张张都是整齐的文字,看得沈歌别提多有成就感。

    这些纸张还没成书,去县里的书院里请人装订太费银钱,沈歌打算就用缝衣针把这些纸张缝起来,做个简易的线装本。

    蛮子来的时候沈歌正在走廊下缝书,看到蛮子,沈歌抬起头招呼他,“可曾用饭?”

    “尚未。”蛮子走近前来,带着一身水汽。

    蛮子建了一天屋,满身臭汗污渍,回来之后特地冲了凉才过来。他顺手接过沈歌手里的针线,接着沈歌刚缝着的地方继续缝下去。

    沈歌做这些做得不太熟练,缝好的两本在书案上放着,针脚有些歪,也不够绵密,实在称不上美观。蛮子看了一下就知道沈歌想做什么,他手下的针线要比沈歌的精细得多。

    沈歌甩了甩手,书页太厚,他得很用力才能使针穿透书页,缝了这么久,他白皙纤长的手指早已红了一片,上面还有干涸的斑驳血迹。

    沈歌看着少年沉默的脸,道:“我去做饭,蛮子你陪我吃晚饭罢。”

    蛮子应了一声,沈歌起身去做饭。

    农家的饭其实翻不出什么花样来,调料就这么多,大多数之后只用油盐,酱油用着都嫌奢侈,油也只少少地放一点。

    沈歌做饭要精细得多,该放的调料如姜蒜等他不会省,油也放得比较足,火候还把握得特别到位。

    没一会儿功夫,屋檐下的桌子上就放了三个菜,炒苋菜,炒南瓜,还有一味鹿肉辣椒酱。沈歌盛了两大碗米饭,将其中一碗放到蛮子面前,“先吃饭。”

    蛮子没有推拒,端起碗来大口吃,沈歌见他吃得香,自己的食欲也上来了。

    两人吃饭并不会讲究什么食不语,沈歌咽下嘴里的食物,问:“蛮子,你知道学堂何时能建好吗?”

    “三日便行,建好后晾一晾,十日内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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