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节
沈问秋:“那你上班不得迟到?没事,到时候随便买个发圈我扎个揪,改天有空了我再去剪头发。”
接着直奔商场男士西装店。
沈问秋起初没打算自己动手,毕竟是陆庸出钱,他见陆庸拿起一套很土很不合适自己的衣服,才无语地制止说:“能让自己挑吗?”
陆庸:“好好。”
沈问秋飞快地配好一套,看上去也是随手拿的,便径直去更衣室换衣服了。
陆庸坐在外面的软座上等待,五分钟后,沈问秋从更衣室出来——
他把显得过于颓废的头发用从店员那里要来的黑色橡皮圈随手扎了一下,露出隽秀俊美的脸庞。剪裁妥帖的深色西装将他高挑纤长的身材简直像模特比例般的身材完美衬托出来,一颗扣款式,收紧腰线设计,内搭细条纹大块格子的浅灰蓝色尖式翻领衬衫,跟黑白小格的领带。
焕然一新。陆庸看傻眼了。
他想,现在沈问秋应该随便走进哪个商业大厦都可以畅通无阻,有这张脸,他若是积极阳光,是极招人喜欢,但就算他眼下颓丧厌世,也有种别样的吸引人的魅力。
陆庸想起高中时他与沈问秋一起看了电影《春琴抄》。
奴仆佐助迷恋盲女大小姐春琴,春琴因为身患眼盲的残疾,性情古怪乖戾,即便驱使他时,也不给明确指示,非要用一个细微的动作或者表情,又或是谜一样的只言片语,叫佐助无时无刻不得打起精神来谨听吩咐。
沈问秋说:“她这样未免也太折腾人了。”
陆庸说:“我觉得她也不是故意的。”
沈问秋不明白:“可是男主这样不会很累吗?”
怎么会抱怨?读懂每个微小动作背后的意思之时,就是他们心意相通的瞬间,多令人欣悦?世上仅他一人懂所爱之人的心中毫厘,再没人能胜过他,只要能使她有须臾欢喜他便心满意足。
陆庸真羡慕男主,他太笨了,无法清楚沈问秋所思所想。
沈问秋见陆庸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登时觉得脸有点发烫起来,他八百年没打扮得这么人模狗样了,其实他觉得没他五六年前精神头好的时候英俊漂亮,只能说勉强凑合得过去吧。
沈问秋不自在地整理了下领结,皱着眉纹:“看什么?很奇怪吗?”
陆庸一句话也不说,只摇头。
沈问秋问:“好看吗?”
陆庸答:“好看。好看。”
陆庸无比庆幸自己昨天有这个念头,又后悔没早点想到。
看看,早该带沈问秋买身好衣服,出来去工作的地方逛逛,精神气这不是好多了?俨然一副精英架势。
“能对付过去就成。”沈问秋说,“就这套吧,不浪费时间了。”
沈问秋对镜照了一下,不算他穿过的最好的衣服,也还挺得体,配他这个废人绰绰有余。他想,能穿着这身衣服躺进棺材里很不错了。
上次陆庸取的一万块现金还没用,正好用来购入这身装扮。
沈问秋看着陆庸付钱,没说话,他在心底骂自己脸皮厚,要去死了,还故意骗人一套好衣服当“寿衣”。
买衣服花了二十多分钟,还算快速,重新上路,路上开车四十多分钟才到公司。
沈问秋:“你住的地方离公司这么远吗?”
“嗯。工业园嘛,建在郊区不扰民,也方便处理工业废渣,地也便宜,h市政-府在这方面很积极,给了许多优惠便利。”陆庸含糊回应了一下,岔开话题,他这次记得没犯错误。先前他其实经常住在公司的宿舍办公,比较方便,因为沈问秋才把市里的房子整理出来住。
园区门口挂着白底黑字的招牌:禾风股份有限公司。
是他们当年一起想的,取于禾风尽起之意。
陆庸跟保安大爷打了个招呼,伸缩电动铁门缓缓打开,车辆驶入。
尽管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沈问秋看到旷阔整洁的水泥工业区里一栋栋大楼林立,还是有种被震撼的感觉。
这和当年陆庸家的小垃圾站比无疑是天壤之别。
沈问秋不确定地问:“哪片是你的?”
陆庸挠了挠脸,说:“都是。……进门以后你看到的都是。”
沈问秋:“……”
陆庸驱车去公司的停车场,说:“我带你参观一下。”
第15章 二手情书15
陆总带了个生面孔的男人参观工厂没有引起特别关注,因为偶尔会有客商参观,并不稀奇。
不过这次这个客人格外英俊,虽然年纪轻,但衣着光鲜、长相贵气,而且陆庸一幅从未有过的如临大敌的架势,一本正经地带路和介绍,不禁让人猜测他带来的人究竟是手握巨资的投资商还是相关机关部门的公务员。
沈问秋好久没踏入这样严肃的工作环境,感觉自己格格不入,像是只有身体到场。机器轰轰作响,空气里弥漫着金属的气味,汽车拆解流水线上机械装置轻而易举地将钢铁怪物瓦解分肢,外面的堆场放满了待拆解的车辆,有如亟待挖掘的矿山。
陆庸介绍说:“还有两间分工厂,在其他城市,主做回收废旧电池、报废线路板无害化处理,和报废汽车循环利用。”
厂区太大了,单用双腿走完需要挺久,沈问秋走走停停,他才发现自己的身体不知不觉之间真的已经很差了,只是稍微多走了几步路就气喘吁吁,开始觉得脚疼。
陆庸时不时要停下来等他,问:“我走太快了吗?”
沈问秋喘口气说:“没事。”
走到园区的最深处。
拐过道弯,视野豁然开朗——
一栋造型带着几分科幻风格的灰蓝色建筑矗立在他眼前,楼顶有方正的蓝黑色标牌:禾风集团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座楼是集团的大脑和心脏。
当年那间在荒地上用捡来的砖块、钢板、玻璃搭建成的小破屋子的幻影,仿佛个海市蜃楼,渐渐幻变至现实中,直至成为这巍峨模样。
沈问秋仰头,眼睛一眨不眨地地望了良久,炽热的阳光刺下来,让他眼睛发痒,直想流眼泪:“真好。”
陆庸站在他身边,与他一同仰头看这栋楼,说:“前年刚建成的新楼。”
沈问秋原本空洞的眼眸有了些微的光,他带着几分缅怀地轻声说:“你那时候就说有一间最专业的科研室。真好。”
夏天的日头火辣辣的,熬不住站在水泥路上多晒几分钟。
尤其是沈问秋这样缺乏锻炼、体虚病弱的人,他实在觉得被晒得人发烫,才回过头,一扭头就看到陆庸在看自己,茫然了下:“……你笑什么?我脸上有什么吗?”
陆庸摇了摇头:“没有。”
他说:“小咩,你终于和我好好说话了。”
沈问秋装聋作哑地说:“我什么时候没好好说话了?”
直射的阳光驱散了他身上的阴霾,沈问秋笑了下:“给我介绍一下你的宝贝吧。”
两人一边拌嘴,一边进了大楼。
凉爽的空调冷风拂面而来,驱散缠绕在人身上的夏日热气。
陆庸一说到研发工作室就两眼又发亮起来,滔滔不绝地讲起来,沈问秋其实听不懂他嘴里说的各种专业术语,只是恍惚有种回到过去的感觉,仿佛站在身边的是那个十五岁的少年,未曾变过。
陆庸心下松了口气,觉得沈问秋悄无声息地被抚顺了炸毛,收起浑身利刺,宁静地望向自己,如当年一样专心地倾听自己说话,变得柔软许多,就像一只快被驯服的小野狗,他想自己或可上手抚摸了。
……
高一下学期。
一个暑假的亲密相处后,沈问秋跟陆庸之间的友情突飞猛进。
陆庸自己暗自都觉得受宠若惊。
沈问秋人缘好、朋友多,身边总围着一大群人,虽然跟陆庸也是好朋友,但也不算特别亲近,现在沈问秋一有空就往他身边挨,还要拉着他说悄悄话。
友情也有排他性。
以前跟沈问秋玩得好的男生当然不高兴,觉得自己的好朋友被一个半道冒出来的土包子给抢走了,心下不忿。
陆庸夹在以沈问秋为中心的小团体时,时不时会被人刺两句。
有次上完体育课,有个男生突然理所当然一样地递了张百元大钞过去,对陆庸说:“快上课了,来不及去小卖部,帮我们跑腿去买下饮料吧,剩下找回来的钱都算你的跑腿费。”
不是询问,是命令,完全是指使小厮的语气。
陆庸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又听见他们在说:
“你们要喝什么?我请客。”
“可乐!”“雪碧!”“橙汁!谢谢洛少哦。”
一群人嘻嘻哈哈。
他要是拒绝,显得他不合群,不识抬举,而且他力气是很大,跑得也快……提一袋饮料不成问题。
陆庸看了一眼沈问秋,正要起身答应,沈问秋先一步蹦一样地站了起来:“哇!有跑腿费你早说啊!有钱不给我赚吗?我第一个冲上去!”
那人问:“干嘛?你又不缺钱,你赚这点钱干嘛?”
沈问秋哼哼说:“什么叫这点钱,钱就是钱,钱再多也不够啊。”
沈问秋跟他一起去小卖部,稍走远些,沈问秋才跟他说:“你傻不傻啊?你不乐意不知道拒绝啊?”
陆庸闷声闷气地说:“他们是你的朋友。”
陆庸在沈问秋的旧朋友面前是有几分自卑,觉得假如按友情程度排等级,自己必然靠后,他跟沈问秋相处的时间不长,电子游戏、漫画的爱好都合不上,还不风趣幽默,连聊天也总搭不上腔,是个多无聊的朋友。
沈问秋没说话,像在想什么,走慢几步,才没头没尾、不清不楚地说:“你……你和他们不一样的。”
陆庸感觉耳朵像被这句话烫到,一下子红了起来,这算是什么意思呢?不敢细想。
“丁零零——!!”上课铃突兀刺耳响了起来。
“糟了!”沈问秋说着,飞快跑起来,“快冲啊!”
陆庸慢了一步才跟上去,他在后面看到沈问秋柔软的黑发在夏风中被吹拂起来,蓝白的校服没拉拉链,鼓起风,像是鸟儿的翅尾,灿烂轻盈的随时要飞起来似的。
不过那天他们还是迟到了,正好是班主任的课,老班很生气,杀鸡儆猴,没收了饮料,还罚他们在讲台旁边罚站。陆庸觉得连累了沈问秋。
班主任一转过身在黑板写字,下面几个男生就对沈问秋做鬼脸,沈问秋当然也跟他们挤眉弄眼,做了个特别丑的鬼脸,故意想逗损友笑,好拖他们下水。结果她们忍住了,陆庸是第一次见,没忍住。
因为他笑出了声,又被老师抓个正着,不但罚站,还得写检讨。
周六放学。
陆庸听见有人问沈问秋:“明天去滑冰场玩吗?”
沈问秋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不去,我要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