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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节

    回去路上,十字路口堵车,等红绿灯。

    陆庸双手握着方向盘,屈指轻叩。

    冷不丁地,陆庸说:“对不起,十年没去见你。”

    “没事啊。”沈问秋答,“当初是我警告你别找我,我堕落成现在这样跟你毫无关系啦。”

    大概是实在太无聊,沈问秋其实有件事一直想问:“陆庸,那你这些年有打听过我的事吗?”

    他明知不对,可心脏还是擅自“怦怦怦怦”地跳起来,忐忑不安等待陆庸的回答。

    然后他听见陆庸说:“没有。”

    像一块沉甸甸石头砸下来,又像是被一枪绝杀。

    沈问秋知道陆庸是个性子轴的老好人。

    陆庸从不撒谎。

    但他是个撒谎精,他别过头,说:“我也是。”

    第7章 二手情书07

    “我先去洗个澡。”陆庸一回家就说。

    他今天抱了摸了脏兮兮的流浪狗,沾上一身臭味,总怕被沈问秋嫌弃。

    陆庸记得自己小学时有段时间被班上同学排挤,因为他是卖破烂家的小孩。

    就算他勤快地洗澡,连冬天都每天更换衣服,把手搓到发红破皮,也还有调皮的小孩捏着鼻子嘲笑他一身垃圾臭,被他碰到就咋咋呼呼说被摸脏了。

    沈问秋看着他,忽然想起来地说:“陆庸,你洗澡的时候要把手摘下来吗?”

    陆庸都在沈问秋睡着时偷偷去洗澡,或者洗完再重新佩戴好义肢出来,平时沈问秋见到的陆庸健全的形态。他现在有了另一只手,想在沈问秋面前更新自我形象。

    “嗯。”陆庸僵了一僵,这是他刻意这么做的,“睡前也会摘下来的。毕竟不是真的手臂,一直戴着会疼。”

    沈问秋更好奇了。

    陆庸见他很想知道,问:“你是想看吗?”

    沈问秋:“可以看吗?”

    陆庸:“可以的。”说完,陆庸就准备展示给他看,手指搭上纽扣时还是让他觉得有几分羞耻,首先得脱衣服——

    夏天穿得薄,他穿的衬衫,里面是件t字背心,陆庸身材非常健美,背很厚,鼓囊囊的胸部肌肉将有弹性的布料撑起来,臂膀也很粗。

    沈问秋总觉得与陆庸十几岁那时好像不太一样,以前是精瘦,现在肌肉更多了,好像又不止是这样,他多观察两眼,终于想到了,伸手捏了下陆庸的右肩:“我记得你以前右肩比现在薄。”

    陆庸被他摸了下,耳根偷偷发红,说:“以前只能用左手干活,两边肌肉锻炼量差得多。我后来又特地练过,把两边肩膀尽量练得一样粗。”

    沈问秋笑说:“高中军训那会儿你走直线老是不小心走歪。”因为两边不平衡。

    陆庸的金属义肢几乎覆盖到肩膀。沈问秋大致知道他读书那时为什么不戴义肢,因为配不上,陆庸右手残肢比较短,难以佩戴便宜些的传统义肢。

    他听陆庸跟他讲起过,陆庸并不是天生的残疾,他在十岁以前还是个四肢健全的男孩子,右手是他的惯用手,写的一手好字。那年暑假他回老家乡下玩,在树林里摘树莓时遇上毒蛇,被咬中了小臂。

    那种毒蛇的血清很罕见,当地没有血清,辗转找了两家医院,都无法收治,再送去市中心医院,耽搁了一天还是没有。那年头医学和通讯都没这么发达,他的性命岌岌可危。主治医生当机立断,没空再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最终还是选择了截肢。

    好歹命是保下来了。

    陆庸左手抓着右手胳膊,按了下外侧一个按键,再一旋,只听“咔”的一声微响,这只胳膊轻松被卸下来。

    沈问秋啧啧两声:“好酷啊。”

    陆庸的断臂截面上有一截金属合齿状物,没等沈问秋问,他主动解释说:“这个是做手术植入进去的连接端,植入式骨整合义肢技术。义肢装上去更加牢固。”

    沈问秋心痒痒地问:“我可以摸摸吗?”

    陆庸点头。

    沈问秋站在他身边,伸出手,指尖刚碰到他的肩膀,又收回去,说:“我先去洗个手吧。”

    沈问秋特意去洗手以后才回来,生怕会沾染上细菌。见陆庸还坐在客厅衣衫半褪,等着被摸,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而且从他这个角度看过去。端坐着的陆庸让他想到了断臂的阿芙洛狄忒,又或是古罗马的战士,尽管缺一只手,但还是充满了古典般的美感,无关性别的俊美,但植入断臂截面的骨合性材料又极具科技感,糅杂在他身上,矛盾而有魅力。

    沈问秋指尖因为冲过水而微凉,在陆庸的断肢面轻轻抚摩,他问:“平时会疼吗?”

    被沈问秋触摸到的地方让陆庸有种发烫的幻觉:“有一点,不过不碍事。”

    “平时睡前和起床,我都会进行消毒,保养。”

    小时候手刚断的头几年,他的幻肢痛症尤其严重,总觉得那截已经被切割掉的手臂还在,仍在无形地被灼烧撕裂着,每次发作,都会疼痛难忍,让他整晚无法入睡。医生说这种病出自心因,无药可医,他只能劝说自己忍耐。

    后来好一些,断断续续地偶尔出现,一出现还是令人难以忍受。

    但自他遇见沈问秋以后,这种无法解释、无法治疗的痛症就离奇消失了。那是他最舒服惬意的一段日子。

    他们分别之后,幻肢痛又复发,每次发作,他就会想起沈问秋,仿佛身体在不停提醒他,要记住沈问秋。

    也得记住沈问秋厌恶他,他不可以再去接近沈问秋。

    “这辈子都别再出现在我面前。”

    像个魔咒一样。

    有几回他几乎忍不住想要问同学关于沈问秋的事,话到最后还是吞回去。一旦问了,他就会破戒,重新成瘾。

    沈家破产的事,陆庸略有耳闻,倒没有主动打听,又知道他被朋友收留,觉得也许不需要自己帮忙。

    看,沈问秋是那么好的人。

    就算没有了钱,还是有一群朋友愿意帮助他。而他只是沈问秋曾经的众多朋友之一罢了。不足为道。更何况他们早就绝交了,连朋友都称不上。

    他接到警察的联络时终于知道情况很糟糕。

    他找的律师将沈问秋的一堆前科整理过告诉他,陆庸才发觉,在他没注意的时候,沈问秋已经成了一个世俗标准意义上的“烂人”。

    就像江陵说的那样。

    可,要不是沈问秋变成“烂人”,哪轮得到他捡回家?

    他不介意。

    沈问秋就是沈问秋。

    沈问秋摸了摸,又俯身,嗅了嗅他:“是有一股狗臭味。”

    陆庸坐不住:“我现在就去洗澡。”

    又问:“我要是在上班没空的话,你可以帮我去医院看看那只狗的情况吗?”

    沈问秋没有马上答应,沉默了须臾,才慢吞吞地说:“要是你实在不方便的话,反正我也没事做。”

    陆庸就是想给他找点事做,人没事做就会胡思乱想,有事可做才能振作起来。

    沈问秋懒得洗澡,他在沙发躺下,裹上毯子,想:该怎么让陆庸对我失望透顶呢?江陵都说了我什么坏话?

    江陵那人,以前跟沈问秋关系是挺好,沈问秋自问自己烂自己的,也没拉人一起烂。江陵本来就也好赌,跟他一起去赌,输了五百多万。

    后来沈问秋知道江陵跟他女朋友还有半个月要结婚,他多事,给女生发了短信,告知了这件事。这个女生也够狠,当时已经领了证,还怀着孩子,她情愿打胎、离婚也要分手。

    江陵从此跟他反目成仇,快恨死他了,还骂他是杀人犯。

    沈问秋其实都怀疑场子被警察一窝端了,就是江陵这厮举-报……虽然也该举报就是了。

    沈问秋大概知道江陵会说他什么坏话,从别人那隐隐绰绰有听说。他家破产以后,他就成了一个人品恶劣的人。

    于是,沈问秋在早餐时说:“可以借我点钱吗?”

    陆庸像有点警惕,问:“……你要钱干什么?”

    沈问秋看他捏紧筷子的手指,心想,一定是在怀疑我要钱去赌博吧?正常人都不会轻易借钱给赌狗。赌狗不值得同情。

    沈问秋说:“兜里一个钱都没有,太不方便了。要买烟买酒啊。”

    陆庸沉思了好几分钟,才不情不愿地问:“要多少?”

    沈问秋说:“五千。”

    先抠个五千出来,能从陆庸这么节约的人那里抠出钱,他还挺有本事哦?

    他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笑了下,说:“……我高中一个月的生活费就是五千。我给你写借条。”

    陆庸还是不大想答应,沈问秋口袋里有钱,就有路资离开了。

    沈问秋仿佛默认他已答应的态度,轻飘飘、笑嘻嘻地说:“给我现金吧。不要转账。”

    “转我帐上银行会直接划走抵债务。”

    陆庸轻轻皱了下眉,只是一瞬间,沈问秋看到了,立即垂下眼睫。

    他是想惹陆庸厌恶,可真这样做时,又觉得像在自己心口捅一刀。呵呵,这下他的人品差证据确凿了。

    “好。”陆庸说,他没有拖延,直接去楼下银行二十四小时自动提款机取了五千块现金给沈问秋,交换来第二张借条,他仔细收好。

    他其实不在乎借条,只是假如沈问秋想写,那他就收下。

    “那我去上班了。”陆庸站在门口对他说,“晚上七点前会回来做饭。”

    像在暗示,要是出去玩了,你也得要七点前回家。

    “嗯。”沈问秋站在门口,送他离开,态度可有可无。

    陆庸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尤其是昨天沈问秋疑似不告而别的行为之后。

    他很担心今天一回来,沈问秋就不见了,真想一直待在家里,看着沈问秋。可是公司的实验开发进程得盯,各种事务不能不处理,而且他也不可能像是把人关住锁住一样地困在自己身边。

    要让沈问秋觉得他的身边安心,才会长长久久地留下来吧?

    好。陆庸走了。

    家里只剩下他一个人。

    沈问秋低头,看着桌上那一沓崭新的钞票,数了五六遍。好烦,妈的。陆庸是什么圣父?傻成这样怎么混到总裁的?明知道他很可能拿去赌,为什么还要给他钱?

    他以手指拨动钞票边缘,闻了闻,新钞的油墨气味。

    这钱看上去和别的钱一样,可他知道其实不一样的。陆庸的钱那么干净,他舍不得弄脏。

    沈问秋想起书房里那些署名“陆庸”的捐款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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