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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分卷阅读104

    不认识他。”

    第64章

    隋懿瞳孔微张,宁澜说的话已经通过神经投射到大脑,可他下意识抗拒去解读。

    眼前人的嘴巴、鼻子、眼睛,包括眼睛下面那颗他亲吻过无数次的痣,都与记忆中分毫不差,然而出口的话却没有半分熟悉的感觉,只让他如坠冰窟般地冷。

    隋懿嗫嚅地问:“你……不记得我了?”

    这句试探的疑问显然是句废话。如果不记得,宁澜不会是这样的反应,连眼神都飘忽不定,不敢与自己对上。

    隋懿大步流星地绕过去,不由分说攥住宁澜的手腕。宁澜左耳上的耳钉摘掉了,只留两个浅粉色的耳洞,手串也没了,只有手背上的伤疤还在原处。

    那是为他做饭时被热油烫伤的。当时他还想着要买最好的烫伤膏,每天抹三次,让这双漂亮的手一丁点痕迹都不留。

    这是宁澜没错,他的澜澜回来了。

    人在越是急切的状况下,总是越是害怕出错。确认过之后,隋懿拉着宁澜的手又紧了几分,在摸到他手心的冷汗时,急道:“怎么了?不舒服吗?”

    一旁的鲁浩见宁澜反应古怪,明显是紧张极了,由此认定隋懿即便认识他,也绝对不是什么好人。于是上前把宁澜隔开,护在身后,对隋懿道:“他说不认识你,麻烦你现在离开。”

    隋懿眼里只有宁澜,冷不防被鲁浩推开,不满地伸手去拉宁澜:“跟我回去。”

    这次宁澜躲了,他侧开身,幅度很小地摇了下头,眼睛自始至终没有看隋懿,径直转身往里屋走。

    隋懿被鲁浩挡着进不去,面部表情紧绷,在濒临爆发的前一秒,沉声道:“让开。”

    鲁浩只比他矮一丁点,气势上完全不路怯,还是那句话:“请回吧。”

    隋懿心性中还保留着些少年人的莽撞,若是在三年前,他早就动手把这人按在地上揍了。

    鲁浩能感觉到这个年轻人身上散发出的暴躁狠戾,迎着他暗沉的目光,冷静道:“如果你想看到他状态变得更糟糕,就尽管闯过去。”

    终究还是理智占了上风。

    隋懿退到小卖部外面,深吸几口气强迫自己保持冷静。

    现在人已经找到了,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把他带回家。虽然看上去没那么轻松容易,但无论怎样,都好过找不到人时毫无底气地到处盲目抓瞎,然后承受一次次失望。

    心绪稍平,隋懿颓然地靠在墙边,仿佛刚才的短短几分钟,就已经耗去他全身的气力。

    宁澜畏缩惧怕的举动犹在眼前,迟滞许久的抽痛缓缓袭来,他闭了闭眼睛,既害怕回想,又忍不住把刚才的一幕幕在脑中不断重放。

    这是一千多个日夜中,他第一次看到崭新的、活生生的宁澜。

    隋懿抬起手,在没人看见的地方,狠狠揉了几下酸涩的眼睛。

    太阳将要落山,日光被街道两边的路灯取代,又在外面等了一阵,小卖部的大门才从里面打开。

    先出来的是鲁浩,他手上拎着包子,回头跟站在里面的人说话,隋懿以为那是宁澜,忍不住上前张望,被门口的婆婆逮个正着,跳起来边撸袖子边到处找武器。

    隋懿一声“婆婆”刚叫出口,就被一盆凉水迎面泼下。

    “你小子还敢来?给我滚,我不想看见你,宁宁也不想看见你,快滚!”

    婆婆骂得气喘吁吁,脸都涨红了,被鲁浩好一顿安抚才进屋去。

    小卖部今天似乎不打算再营业,铁门“哐”地关上,鲁浩沿着路往西边去,只留下隋懿一个人呆立在门口。

    曾经对他慈祥和蔼的婆婆突然换了一副面孔,可被当众泼水的难堪程度,远不及探寻到这举动背后的含义时,心中再度袭来的钝痛。

    旁观者尚且如此,那宁澜本人该有多痛啊。

    他还幻想着宁澜能忘掉痛苦,只记得幸福愉快的部分。可宁澜千方百计地躲着他,不想见他,就是因为忘不了。

    最痛苦的莫过于回忆,而所有关于疼痛的残忍回忆,大部分都是他一笔一画亲手刻在宁澜身上的。

    谁都怪不得,只能怪他自己。

    “喂,小伙子,看这边!喂——”

    隋懿沉浸在茫然失意中,忽然听到有人在喊他。

    他直起僵硬的脖颈,抬头望去,小卖部右手边是一间北方城乡边缘常出现的澡堂,夏天澡堂一般不开门营业,所以灯箱招牌都没打光。

    叫他的正是站在那儿的一名中年妇女。

    几分钟后,隋懿坐在那位自称姓姜的中年女人店铺里,一个目测是她女儿的姑娘红着脸给他拿了瓶矿泉水,然后坐到桌对面捧着本书静悄悄地看,时不时抬头偷瞄他一眼。

    姜婶从柜台里给他拿了块毛巾擦脸,说:“下午就看见你站在门口了,打一圈麻将出来你还在,可怜见的。”

    隋懿道了谢,接过那条新毛巾,闷不吭声地把脖子和脸上的水擦干净。

    姜婶坐到他旁边的凳子上,眼珠滴溜转,八卦地打听:“你是张家婆婆的什么人啊?”说着又上下打量隋懿一番,猜测道,“是不是她那个养子的儿子啊?啧,上次见你还被抱在手上,现在都这么大啦!”

    隋懿说不是,顺便问了一嘴“养子”的事,姜婶大概一个人在家闷久了,好不容易逮着个能说话的,当即打开话匣子,开始滔滔不绝地讲故事。

    原来张婆婆并不是个孤寡老太。她二十多岁时在镇上的纺织厂工作,有次下夜班回来的路上,捡到一个哇哇大哭的男婴,那时候通讯不发达,挨家挨户敲门问了一遍,警察局也跑了好几趟,都没找到男婴的家人,张婆婆养了他几天,渐渐产生,便把孩子收养下来。那些年为了照顾孩子,她拼命工作,连婚都没结,好在那孩子出息,上学时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后来更是拿着奖学金考上知名高等学府,一千响的鞭炮成车地送来,足足在泉西街上响了一整天。

    “那会儿泉西还是个偏僻的乡下小镇,那可真是全镇都跟着扬眉吐气的大喜事啊!”说到这里,姜婶脸上的笑容渐渐散去,意味着故事迎来转折,“大伙儿都以为张婆婆的苦日子到头了,哪知道张家小子的亲生爹妈突然找上门,要让孩子认祖归宗。亲爹妈家姓孙,据说生下孩子时被医院判定先天不足,活不过二十岁,孙家那时还没发迹,就咬牙把孩子扔了。二十多年后发家了,富裕了,又想起这么个孩子,到泉西街上一打听,知道孩子不仅好好活着,而且特有出息,当然立马上赶着要回来。

    “那小子也是没良心,看到亲爹妈家有钱有势,抛下养母,转脸就改了名,回到孙家,不久就结了婚。结婚之后倒是抱着孩子来看过张婆婆一次,十几二十年前,记不清了,张婆婆门都没给进,也是一盆水给人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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