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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四章 何以为精兵

    自枪阵加入之后,冲阵的人终于又撼动了方阵。

    尽管破阵还是失败了,但小队长们欢呼了起来,连连挫败几十次之后,能见到一点胜利的曙光,可太难了。

    和小队长们同样兴奋的还有李孟羲。

    李孟羲理看到方阵很犀利,再结合前世接受到的信息,他就理所当然的认为方阵是无敌的。

    这种因为知识反而带来的认知障碍,佛教中称之为“识障”,或叫“知障”。

    乡勇们差点攻破了方阵,无疑打破了李孟羲认为方阵不可破的盲目迷信。

    李孟羲忍不住也下去了,他也想参与进改进战术的过程中。

    这时场下,十几个小队长们他们正热火朝天唾沫横飞的探讨冲阵战术,李孟羲什么时候来的都没人注意到。

    “咱得把他们的枪弄开,才好冲,前边的人别只顾着冲,三两个人根本冲不进去,得帮着后边的抗住枪,后边的人冲进去才能破阵。”

    有人总结出了关键。

    “其实关键一点,之所以破阵艰难,我觉得是冲阵的人怕被枪戳,就犹豫不前,不够凶狠。这可不行,已经冲枪阵前了,上下左右都是也枪尖,再是怕枪,也难以躲开。

    既然冲阵九死一生,左右都是个死,那被枪扎着又能怎地?就算死,也抓住他枪,不让他抽回去,若是奋勇至斯,没有破不了的枪阵。”

    众人听声音,循着声音去看,然后低头就看了李孟羲。

    李孟羲是刘备军中的红人,没多少人清楚的知道他名字,但是所有人都认识他。

    一个什长挠了挠耳朵,他看了李孟羲一会儿,“你是说,俺破阵的时候,得不把命当回事,就算被戳死,就算死球了,也得抓住对面枪不放,不让对面狗日的得意,俺抓住枪,就能让后边的弟兄少被枪戳,能冲到阵前,是这个意思不?”

    这个小什长的领悟力狠不错。这正是李孟羲的意思。

    李孟羲旁观了很久,乡勇们暴露出的最大问题,不是战术能力的问题,而是战斗意志不高。

    只是枪杆而已,不是真的枪,他们被戳两下就不敢冲了。

    可想而知,若是面对明晃晃的枪尖,他们表现会更差。

    第二严重的问题就是乡勇们欠缺团队意识,前前后后冲阵几十次,李孟羲就没看到任何一个人帮别人挡下枪什么的。

    看似一起冲锋,也因为阵法的约束,一起冲一个点,但实则是是各自为战。

    “对,就这个意思。狭路相逢,勇者胜!越怕死就越死的早,诸位同在军中,当进退一体……”

    “这话差点意思。”无名什长把手一挥,脸一摆,示意李孟羲别说了,“俺懂你的意思,可凭什么俺要被扎死,让后边的混货们破了阵领军功,凭个什么?”

    无名什长一点不给李孟羲面子,出言质问。

    狗子赶忙出来相劝。

    无名什长的质问,让李孟羲愣住了。李孟羲认为是很简单的一个事,不过是多为袍泽考虑下而已,没想到乡勇会如此排斥这种说辞。

    李孟羲设身处地的想了一下,他想到如果自己是破阵的盾兵,也没个军饷,吃也吃不饱,浑身上下连个甲也没有。

    虽说破阵是首攻,可傻子都知道,冲最前边肯定容易死。

    那俺军功也想拿,俺还不想死,那咋办?那就故意冲的慢一步,畏畏缩缩的等别人先去送人头,枪戳到别人,就戳不到自己。等别人把阵冲开,再跟着冲上去,这不就把军功混上了吗?

    然而你这么想,别人也这么想的。

    就怀着这样的心态,还要求他,枪扎身上也要咬牙拽住枪不让敌人把枪拔出来,给袍泽创造反杀的机会,要求他有这样的觉悟,太过于强求了。

    李孟羲此时恍然明悟,枪扎在肚子上还死命的抓住枪,不让敌人的枪再伤到战友们,这样的钢铁般的战斗意志,不亚于上甘岭战役中以身堵机枪的黄继光了。

    前世,李孟羲了解最多的军队,是那支从鲜血和牺牲中磨练出来的,被称为世界第一陆军的威武之师。

    那支军队能做,李孟羲理所当然认为军队的战斗意志就是如此之强。

    因为知道有人能以血肉之躯堵住机枪的火舌,李孟羲就认为以血肉之躯死拽住一杆冷兵器也是理所当然。

    士兵理所当然的英勇无畏,理所当然的为了胜利为了保护战友而至生死于不顾。

    可是,李孟羲所认为的理所当然,自人类诞生以来漫长的时间跨度,也仅有那一支军队达到这样的高度。

    此时此刻,想及种种,李孟羲内心升起发自内心的敬佩。

    他同时也想明白了一件事。

    前世时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论调,说当年走过长征的那些红军战士,拿上冷兵器,能横扫所有冷兵器时代的精兵。

    前世时,李孟羲觉得这个说辞夸大了。

    因为那时他认为,纵然是冷冰器时代,也存在无法以填平的战力代差。

    什么叫换上冷兵器就能横扫古代所有精兵?冷兵器种类多了,只拿把破刀,怎么可能去抗衡蒙古铁骑的箭雨?又怎么抗衡铁浮屠??

    而此时此刻,意外来到汉末三国的李孟羲,他信了。

    纵然不拿武器,纵然是空手,纵然片甲不着,那些走完两万五千里长征的钢铁战士们,打如今的刘备义军,必然会是摧枯拉朽。

    假定跨时代的战斗真能重现,刘备义军最开始能仗着武器优势,占据一些上风,但很快,乡勇们的枪刺中一个人,枪尖透体而过,枪却拔不出来了,枪被濒死的人死死的拽住了,接着另一个人死命扑上来,跟失去了长枪枪兵扭打在一起,然后后边冲上来的人就有了武器。一个人有了武器,两个人有了武器,越来越多的抢到了武器……当武器的优势眨眼间就不存在了的时候,乡勇们会被瞬间打的溃不成军。

    李孟羲收回思绪,从这一刻开始,他顿悟,他知道组建一支精锐之需要的是什么了,需要的完美的阵法?精良的兵器?

    都不是。

    如果乡勇们有着那走过支万里长征之后的军队一样强大的意志,那么第一次冲击枪阵,他们就已经能冲成功了的。

    可惜,他们没有。

    他们只是比黄巾军优秀一点,仅仅多了一点组织度,多了一点训练而已。

    已经明悟什么才是最强大的战士,再看乡勇,片刻前李孟羲还认为不错的乡勇们,现在再看,已难入眼。

    乡勇们破阵差点成功了。

    他们神奇的摸索出了很不错的战术。

    战术的流程是这样的。

    锥阵最前面一小部分的盾兵冲到枪阵中时,先不急着往前冲,而是猛的向左右冲把枪杆撞开,撞出狭小的一丢丢安全空间,枪往左右两边撞开之后,然后后面的人才顺着撞开的缝隙往里冲。

    关羽的锥阵,中列只有一列,锥阵阵首的尖部也是一人,关羽认为没问题,李孟羲也认为这很对。

    现在乡勇们通过自己的摸索,证明关羽和李孟羲都不对。

    盾兵破枪阵,破阵单位最小应该是三人,切进枪阵,一人持盾把刺来枪往左格挡,一人持盾把刺来的枪往右格挡,破枪阵如同破门,等中门破开,第三人趁隙而入。

    很好,乡勇们开始考虑到了配合,并且配合战术很具操作性。

    李孟羲舔了舔嘴唇,他目光微动,乡勇们能做到这种地步,已超乎意料了。

    一会儿去跟关羽说,说什么也得跟他们请赏去。

    把锥阵给优化了的小队长们,想来会被关羽重赏的吧。

    锥阵破阵的最小单位,应是三人,一人挡左,一人挡右,一人切中。

    李孟羲学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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