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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分卷阅读82

    ,添点人气,买加湿器,学打扫卫生,整明白洗衣机,给你天天洗衣服,我做这些是为了什么?我自己都不知道,似乎只有这样,我才能觉得可以让你依赖我,甚至你也开始习以为常。”

    程毅眼眶红了,可对面的施越望着他再也不流泪了。

    “对不起。”

    而程毅做的改变,仅仅只是爱上她。

    可却不是施越想要的。

    “我矫情了,其实我可以什么都不用做,你也跟我说过的,请阿姨就行了,是我自己非要跟自己较劲,你没必要对我说对不起。”

    “真没可能了?”这一刻的声音,颤抖着呵出。

    “你是自由的,一直都是,我却试图想要去管束你,希望你对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我这种想法,很可笑,也让你疲惫吧。我承认自己是一个不喜欢去示弱的人,我希望你能发现我的脆弱,照顾我体谅我,可我想要的多了,你就越来越不能顾及到我,不是你的错,是我自己想要的多,苛求的多。这次分手,我是真的想分。”

    “你是不爱我了,还是觉得我没能多关心你,考虑你,让你失望透了?所以你才离开我。”他盯着施越,后怕占据了整颗心。

    施越低了头,转身去扣箱子边的暗扣。

    说不爱了,她没勇气,说失望了,她有,有对他的失望,也有对自己的失望。但更多的,施越希望自己,能够暂时放下情情爱爱,去过一段她理想中的生活。她已经很久没有放下身心,被困在这个北京,像是日日被笼罩在雾霾中看不见阳光。

    “我以前喜欢穿高跟,头发只在做饭洗澡时扎上,大学恋爱后,就更加没穿过这种大大的休闲款式。可我现在这样,改变一下自己,我发现也行,我也很适应,我以前喜欢的东西,喜欢这样喜欢那样,不代表我就要一直奉行,我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她抱着沉重的箱子,厚厚的卫衣下一直用着劲。

    以往,她一定会撒娇让程毅帮她,可现在,又变成了那个倔强的施越。

    程毅低下头,看着她穿着的拖鞋,那双兔子拖鞋,他一直没扔,放在家里,每次出门回家,都能望它好久,希望有天,这个女主人能够再出现。

    可再出现了,他们依然不可避免这种结果。

    这个姑娘,是真的不要他了。

    “谢谢你,你对我真的很包容。我除了对不起,想来也不能再说些什么,让你糟心,觉得纠缠了。”他开了门,走到一边,空了位子给她。

    从程毅身边擦过,施越的心有一瞬间的刺痛,她知道,程毅是真的放弃她了,明明是件好事,可就依然那么不顺畅。

    她走的很慢,不知是吃力还是有意想看看这里,那幅挂在墙上的画不见了,大概是收起来了,或者扔了。加湿器依然在客厅,液晶显示屏干净的反光,冰箱上的小兔子冰箱贴也一直在。望着望着,紧紧咬着牙齿,往玄关大步走。

    秦甄说,好好跟他告个别。施越依然没有这个勇气,她已经跟他告过别了,给他自由,也还给自己选择的人生。

    门锁合上的瞬间,像枷锁松了劲。

    他和她,终于结束了。

    .

    在南京待了一个星期,施华和姜箬渐渐接受了施越的决定。

    她从小就有主意,硬是强求她留在身边,折了自己的翅膀,对他们来说,只会是给孩子造成负担。

    禄口机场,施越拖着两个行李箱跟父母告别,他们眼中永远是对她的牵挂,施越觉得自己很对不起父母,18岁离家后,她便再也没有长久待在他们身边。

    可他们依然会全力支持她。

    巴黎开春的季节,游客众多,西方正在放假,施越安顿好住所,便去了Henry的画廊拜访。

    Henry的母校是巴黎美院,他本人也现任油画专业的教授,学校有设立对于自由画师进修的课程,通过Henry的帮助,施越又一次回到了课堂。

    她所在的油画进修班比较杂糅,世界各地的人群都有。而与国内大学的不同,在于西方教授上实践课时,都会将地点提前通知好,并且一星期都不重复。

    有时是在埃菲尔铁塔前的草地,有时是在塞纳河畔的流水边,人群不多时,他们还去过凯旋门,和亚历山大三世桥。

    似乎只有身临其境,结合西方油画历史,才能让他们更好的吸纳接受。

    来这一个多月,施越一个人生活在一居室的公寓房内,而周围只有几位他的校友,白种人居多,另还有一位华裔。

    这位华裔在她身边,她还能天天和他交流交流中文,倒也不会觉得日子乏味无趣。

    某个夜晚,巴黎轰隆下了一场大雨,春雨多凉,她住的这地隔音效果不是太好,窗外的雨声很大,吵的睡不着,她就戴耳机听音乐。

    时常是戴上耳机,一觉到天亮,第二天对着板砖似的手机揉耳朵,丢床头充上电,再去刷牙。

    巴黎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游'行,这也是施华和姜箬担心的地方,觉得巴黎有些乱。每逢游'行日,学校自然不安排课程,施越也是前天就会准备好在家一天的吃用。

    有时,她会开着窗,看远处的法国梧桐,看举着牌子喊口号宣誓各种人权的游'行者。

    有时,她会煮一杯红茶,不再去放柠檬,静静喝一下午,戴着耳机学法语。她好像真的是有天赋,只要认真学,连法语歌都会唱了。

    住在巴黎,她一个星期会做三次饭,中餐,翻来覆去做那几个北京菜,吃腻了,再和校友去巴黎街头找隐秘的小店尝尝鲜,试试水。

    好的,记下位置,差的,直接付钱走人。

    那位华裔叫连哲,整日顶上梳着一个丸子,两侧却剃着板寸,留着一撮小胡子。施越说他这样,真像个搞艺术的。连哲吃着施越做的饭菜,跟她说,他这可不是什么用外貌标榜自己,纯属是喜欢这样。

    大概是发现施越翻来覆去就这几个菜,偶有一次他问能不能换几个。

    施越当时用法语告诉他,“爱吃不吃。”

    不过自那后,施越也开始尝试学新菜。倒不是为了连哲,她偶尔叫他吃饭,也只是因为一个人吃不完,而学做新菜,也是因为真的吃够了。

    …

    宋婉蓉最近身体差了,突然这样,程毅也就没心思想别的了,跑老宅也跑的勤快。

    有一次送补品过去,程汐也在,老人睡下后,她拉他去了院子里说话。

    “你最近忙什么呢?”

    程毅踢踢院子里的石头,“西安的项目,出了两趟差。”

    不知是不是程汐的错觉,她觉得程毅改变了,有时候给他打电话,也不会打不通或者半途就被按掉,连废话都愿跟她说几句。

    “医生说奶奶年龄大了,按照身体衰老的自然规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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