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节
她丝毫没有感到不自在,反倒佯装谦虚地微笑:“就是随便复习了一下,这才刚开学,学的都是新知识,你们很快就可以超过我了。”
但当她瞥见赵远阳进来的时候,嘴角的笑就凝固了,变得有些心虚起来。
可这股心虚,只不过是瞬间的事,她继续心安理得地和她的新同学交流,怕什么!难不成他知道自己偷偷看了答案?
成绩已经公布了,她是第一名,她原以为可以瞧赵远阳的笑话了,结果名单上根本就没有他的名字!
也是,赵远阳缺考了,却还能分在火箭班,他成绩拿不出手,老师自然不会把他的名字放在名单上,若是赵远阳识趣,也不会四处说自己是走后门进来的。
“咦,他也在我们班啊!就是我前天考试看见的那个!跟你们说过的!”
正当周思思心烦意乱的时候,周围的话题已经变了,他们口中讨论的人,已经变成了赵远阳。他们纷纷在低声地打听着他,周思思听着这些花痴的声音,心里不舒服到了极点。
赵远阳不就是虚有其表吗!
在同龄人里,赵远阳相当出挑,他比一般人要高,几乎和校篮球队的差不多高,但他却和那群糙汉子不同,围在周思思旁边的几位女同学纷纷回头,看见赵远阳戴着耳机低着头在玩psp,浓眉下低垂的眼睛,专注地盯着游戏机屏幕,睫毛浓重的阴影投在脸颊上,投出一个半圆的扇形来。
他脸颊边有一颗非常吸睛的褐色小痣,就在太阳穴下面一点,和干净隽雅的下颌骨距离几乎等分。
“他没军训吗,怎么那么白……”
开学前人人都得参加的军训,赵远阳没去,因此,他并未受到毒辣的日光浴摧残。
这几年,正是偶像剧席卷全大陆的时候,f4正当红,“花样美男”这个词则刚刚兴起,而这些同学都是刚上高中的年纪,见到赵远阳这样的男生,当然眼睛都移不开了。
“思思!你是不是认识赵远阳啊,前天考试的时候,我看见你们俩从一辆车上下来……”
周思思从来不在学校和赵远阳说话,几乎没人知道他们认识,她根本想不到,突然会有人问她这个问题。
“那车挺好的,是你们家的吧?你们认识啊?”
这样无心却尖锐的问题让周思思有些勉强地笑笑,“嗯,给我家司机新换的,赵远阳他……”
她瞥了角落里的位置一眼,轻描淡写道:“我们的确认识,他父母都去世了,这段时间,他都借住在我们家的,他爸妈和我爸爸挺熟的,一个公司的。”
“你爸爸不是老板吗,那……他父母在你家公司上班啊?”
“嗯,一个公司的。”周思思垂下眼,心里有种隐秘的胜利感。
赵远阳是很低调的人,他去年回国的,来他们初中当插班生,但是赵远阳很不走寻常路,三天两头不来上课,学校里同学对他也不熟悉,只知道他跟校花谈过恋爱,校花倒追的他,他没过两天就把人甩了。
周思思说的这些话,没人会去求证,只会给人提供一些信息,至于别人怎么想,就和她无关了。
但是毫无疑问,她的话导向性太严重了,一会儿工夫,班上大半人都知道了,班上那个大帅哥身世凄惨,父母双亡,被年纪第一的周思思家里暂时收养——周思思家是开公司的,赵远阳去世的父母曾经就在他们家公司工作。
对于这些,赵远阳是半点不知情,他沉迷于十年前的psp游戏,这个年代,索尼公司的psp游戏机还是奢侈品,他玩游戏的时候,前桌便有男生探头探脑,盯着他的屏幕瞧。
“你玩的什么游戏?好玩吗?”
赵远阳头也不抬道:“最终幻想。”
班主任进来的时候,赵远阳正好通关,他摘下耳机,前桌的男同学开始跟他套近乎,“我叫孔三思,你叫什么,你住校吗?”男生说话的时候,一直盯着他的游戏机。
“赵远阳。”他回答了一句,接着把psp递给他,“我不住校。”
孔三思没敢接,做贼似的抬头看了眼进来的班主任,赧然道:“我不会玩这个。”
“玩会儿就会了。”
“……谢、谢谢你了。”孔三思还是没能抵挡住游戏机的诱惑,这玩意儿他没见几个人有,看着心痒得很,更别说赵远阳还主动借给他玩。
讲台上,班主任正在做自我介绍,他把自己的名字写在黑板上,“同学们好,这是我的名字,余显,余是年年有余的余,显是显赫的显。我是你们的英语老师兼班主任。”说完,他开始长篇大论地细数着自己的光辉,什么省特级英语教师,上一届一半的学生都上了清华北大线,上上届更厉害,百分之七十都上线了。
赵远阳听着,心境和上辈子相比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甚至头一次产生了一种,不愿这么浑噩下去的想法。余显一边洋洋洒洒做演讲的时候,前面有男同学在发书。
表格从第一排传过来,孔三思把表给他的时候,还顺带捎给他一包零食,低声问他:“你抽烟吗?”
赵远阳点头,孔三思又说:“你那游戏真好玩。”
他笑笑,“好玩是吧?别耽误学习。”
他记得,上辈子孔三思是上了一所名校的,但是在他们班级这种普遍清华北大的环境下,孔三思考上的这所学校显得很不入流。
不过赵远阳也记得,班上优等生都鄙视他作弊、背后嚼舌根的时候,孔三思出言维护过他。但他人小言微,从前赵远阳没在意过,现在那些模糊而遥远的片段,却渐渐在脑海里清晰了起来。
表格一直从前面往后传,赵远阳填了好几个不同的表,中午放学前,校服和饭卡都发下来了。
上面打过招呼,说赵远阳情况特殊,余显虽然心里不待见这个走后门的学生,但只含沙射影地说了一句:“班上有的同学基础不太好,希望大家可以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作为学习委员,周思思在余老师说到这里的时候,幸灾乐祸地瞥了赵远阳一眼,她原以为赵远阳肯定会不自在,会羞赧,甚至会自卑,哪知道赵远阳听都没听,自顾自地低头在刚发的新书上写名字。
他好像一点都不知廉耻!
赵远阳的确是在写名字,但不是在写自己的,若是有人探头看一眼,就会发现他在教科书扉页画符似的写着两个字:
霍戎。
他字写得一直不好看,霍戎便手把手地教他练字,但是当男人的手掌握着他的手时,赵远阳觉得腻歪,当场甩下笔就说:“我不练了!”
霍戎只是笑笑,“阳阳不喜欢就不练。”
赵远阳没说话,他只是反感有人对他那么亲密,明明……明明也不熟。
中午放学时,外面下起了雨,这是禹海市长久的旱季以来的第一场雨,一群学生都冒着雨在往学校食堂奔跑,而赵远阳却在往校外的方向走。
他刚从教室出去,几个关注了他一上午的女生就七嘴八舌地问周思思,“思思,你怎么不叫他一起吃饭啊?”
“我们不太熟。”
“他不是住你们家吗?”
“只是暂时寄住而已,我爸爸心善,而且……”周思思垂下眼睛,“而且他…也不喜欢我们家。”
“真的啊?他怎么是这种人啊!”
“不是的,你们别乱说,”周思思连忙摆手,神色黯然,“他人不坏,就是脾气……可能脾气和我们家不太合吧。”她年纪轻轻,却深得周淳真传,说话的艺术登峰造极,不懂事的小女生全给她的话引导偏了。
从教室出去,赵远阳顶着雨走了几步,倏地,那些淅淅沥沥淋在肩膀和头顶的雨消失了,被一把伞隔绝开来。
捏着伞柄的手是男人的手,偏深的麦色,手背有一些陈年的伤口,虎口和食指还有很厚的枪茧,但不妨碍这只手的好看。赵远阳嘴唇动了动,他根本不用抬头,就知道手的主人是谁,光是靠近,这个人都会给人带来压迫感,不仅仅是身高及体格,正如同动物世界中,雄狮狩猎羚羊时的压迫感。
“阳阳,我们回家。”
——赵远阳脑子里不合时宜地冒出这句话,霍戎是个话不多的人,他几乎没给赵远阳提及过自己的过去。高大的体格,兽类般的气质,但那双眼睛却幽深得像湖泊,总是澄澈而柔和地望着自己,在自己面前时,霍戎有些像被驯服的野兽。
可那不得善终的结局,让赵远阳做梦时都会流泪,他的尸体从海水里打捞起来,冰冷浮肿,气息全无,可这个人满目深情,就好像自己还活着一样,跟他说回家。
“……好。”他不自觉地回答了记忆里的那句话,但在抬头看见这个年轻十岁的戎哥时,钟摆回到原位,他一瞬间清醒回来,那些像电影一样回放的过去,那些点点滴滴的细枝末节,全部随着钟声一响而退潮。
第5章
赵远阳第一次见到霍戎,那天并没有下雨。
霍戎在校门口等着他,似乎是准备了很久的话,像背稿子那样念出来:“远阳,我欠了你外公很大的人情,他死前托我照顾你。”
任谁听见一个素昧平生的人这么说,都会当他是骗子吧,于是赵远阳冷冰冰地抬头看他一眼,“你找错人了。”说完,他便上了周淳的车。
那次后,霍戎三番五次地出现,他甚至还有外公的亲笔信,再后来,赵远阳发现自己的命运似乎在被这男人所摆布,他的监护权终于有了着落,他被迫和霍戎绑在一起。
而现在,霍戎比上辈子要早几天出现,或许他是听说了前天夜里的事,所以匆忙赶回来。他似乎没时间做准备,身上有雨水的潮湿,还有远方的气息,甚至有着赵远阳从没在他身上见到过的风尘仆仆。
霍戎跟他做自我介绍时,极力为了不让他把自己当成坏人,还露出了笑容。他五官天生生得冷漠,赵远阳无数次地从旁人嘴里听说他性情残暴冷漠,而且是个从来不笑的人。
听见别人的描述,他不免觉得陌生,好似从未认识过他。
“阳阳,我是你外公的朋友,我们在你外公葬礼上见过的,你记得吧,他死前托我照顾你,前段时间我抽不开身,我听说你遇到坏人了,就赶回来了。”
“我叫霍戎。”他可能一辈子都没跟人露出过这么柔软的笑,完完全全把赵远阳当成小朋友来对待一般,“你可以叫我霍叔叔。”
霍叔叔——赵远阳从没这么叫过他,他也从没把霍戎当成长辈看待过,不会称呼他为叔叔,至于戎哥,是后来才有的称呼。
他盯着这个年轻十岁的戎哥看了半晌,想抱抱他,想跟他说对不起,最后忍住了,闷声问道:“把你身份证给我看一下行吗?”
“没问题,你等等。”
霍戎一下眼睛就亮了,他只有护照,赵远阳看他翻包的时候,一下掉出一摞证件出来。因为职业特殊性,他连护照都随身携带有十来本,而且回来的匆忙,他根本没时间准备,也没时间收拾好这些非法的物品。换做平常,他根本不可能露出这样拙劣的破绽。
赵远阳只能假装没看见,霍戎动作非常快地把证件收好,接着把正确的那本护照递给他,黑亮的眼睛注视着他,嘴里补充了句:“我不是坏人。”
“我知道你不是。”坏人没有你这样的眼睛。
赵远阳翻到他出生日期的那一页,声音混着雨声,“这位哥哥,你比我大十岁,你让我叫你霍叔叔?你是不是想占我便宜。”
他愣了愣,“我…不是,就是……”霍戎不善言辞,也没料到赵远阳会这样……他原以为,赵远阳会抗拒,甚至会把自己当成骗子。
他的判断出错了。
“那我叫你哥成吗?”赵远阳望进他的眼睛深处,似乎看见了他干净的灵魂。
霍戎又愣住了,满心都觉得这声“哥”好听,又觉得赵远阳的眼神耐人寻味。他只会点头,像赵远阳小时候养的大金毛般,嘴角的笑很感染人。
“都可以,你相信我就成。”他从没面对过这样的孩子,怕自己哪里做的不好,吓到他了。
赵远阳也跟着微笑,他对霍戎几乎有种倦鸟归巢般的依恋之情,他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可以相信的人,但霍戎的出现,就如同冬季里,有人给他递了一张厚厚的毛毯般,从心底升腾起了暖意。
真好,回到过去了——
他低头继续翻看霍戎的护照,他们往校外的方向走去,霍戎替他撑着伞,自己的半个肩膀却露在伞外面,淋着雨。
但他并未察觉,只是安静地听着赵远阳说话。事情太顺利了——顺利得出乎他的想象,他听见赵远阳的声音问道:“英国人?”
“我有双重国籍,我跟你一样,中国人。”他解释。
“那你是混血吗?”赵远阳又问,眼睛仔仔细细地在他的面孔上寻找着痕迹。
他应了一声,实际上,霍戎身上的混血特质并不多。肤色是风吹雨淋的深麦色,眼睛是黑色,头发剃得很短,是棕色的,只有轮廓,只有轮廓能看出一点西方人的深邃。浓眉和上眼脸距离极近,他是单眼皮,眼窝很深,不笑的时候眼睛迷人,笑的时候眼神又柔软,黑亮澄澈。男人鼻子很挺,在侧面看时尤其,胡子是刚刮的,残留着的胡茬很性感,是非常英俊的男人,半点都不像骗子。
关于他的过去,赵远阳只知道他曾经在非洲做过雇佣兵,放着好日子不过,十几岁的年龄便去了战乱而贫穷的国家,过刀尖上舔血的生活。
他们雇佣兵都做些什么,赵远阳不清楚,也没问过,只知道他身上的那些伤口,大多都来源于这段经历。
赵远阳把护照还给他,“你有我外公的亲笔信吗?”
“信?”他愣了下。
男人很诚实,根本不会撒谎,或者说他没能来得及编造一个“亲笔信”的谎言,不过若是他想骗赵远阳,赵远阳是一定没法发现的。
赵远阳得到他的答复,心里也恍然大悟了,大概那个所谓的亲笔信,是骗自己的下下策,结果自己还真吃这套,还真以为外公曾经把自己托付给了这个近乎陌生的男人。
“没有信也没关系,我相信你。”他想好好对待戎哥,他知道这个人怎么也赶不走,除非说出伤他自尊的话来,但他内心深处,并不愿意重蹈覆辙。
赵远阳有些发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