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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分卷阅读157

    分标准,每次动作时,看着那已经有了形状的腹肌上不断变化的光影,败城只觉得胸腔里像是烧着一把火,烧得他按捺不住。

    做到这会儿,俩人早把其他事都忘到九宵云外去了,恨不得融在一起。知乐只觉得全身的感觉都集中在那一处,包裹着他的那处温软而富有弹性,当高峰来临时,强烈的痉挛令他也忍不住颤抖起来,释放在败城身体里。

    高|潮的余韵之后,知乐还不想出去,留在败城的身体里缓缓动着,一付意犹未尽的感觉。

    败城只觉得腰酸背痛,踢了知乐的屁股一脚,道:“出去。”

    知乐恋恋不舍的退出去后,又道:“小爹,我们以后不要用套了吧!”

    “不用套怎么进得去!”败城没好气的道,“又不是女人!”

    “像今天用口水啊。”

    败城立时想反对,突然又想起,下次的话那不是轮到他了。瞄了眼知乐的嘴唇,想像着知乐伸舌头的场面,他顿时就有血液倒流的迹像。当下含糊地应了声,起身去厕所。

    知乐坐在床上,看着败城走动时股间流下来的半白色液体,还有挺翘的臀部,只觉得浑身充满了无处发泄的力量,小鸟又隐隐抬头。他闭上眼睛,握住小鸟,想像着刚才败城躺在他身下那付闭着眼睛,微皱着眉头的模样,还有随着他的撞击晃动的身体,不一会儿,他手里的小鸟就又抬头致礼了。

    败城洗澡出来后,看见的就是知乐达到高|潮时的模样,他往后一步,退回厕所里,脑中全是知乐那一刻的陶醉表情,心里痒痒得不行。只不过,他是大人,不顾一切沉醉在这事上,那就不是他了。

    等外面没声了败城才出去,知乐立时又扑了上来,俩人在床上滚在一起,互相亲了会儿,他道:“乐乐,刚才舒服吗?”

    “嗯!”知乐搂住败城,“舒服死了。”

    “那你会觉得我的地位不如你了吗?”

    知乐一怔:“你为什么不如我?”

    “因为刚才是你上我。”

    知乐明白过来,凑过去轻声道:“小爹,我错了。”

    “错在哪?”

    知乐像是乖学生般答道:“谁上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喜欢你,你也喜欢。”

    败城严厉的道:“喜欢是需要互相尊重的,我不希望性成为威胁的手段,我不愿意你就硬上,那叫犯罪!”

    “对不起。”知乐这次是真心实意的道歉,“我不会再这样了。”

    “嗯。”

    败城心满意足的教训完小崽子,拍了下知乐的屁股,道:“洗澡去,该去训练了!”

    当天一直到晚上,知乐都特别粘人。俩人偷偷摸摸“眼神”了一下午,晚上又实打实的腻歪到差点擦枪走火。一直到第二天起床,这腻歪劲才少了,当直升飞机轰鸣着降落在操场上时,知乐的表情终于露出了一丝紧张。

    127、偶遇

    十个人,并没有全副武装,只带了一些用于敌后的“小玩意儿”,“大家伙”都没带,况且也没法带。他们是去进行侦察,不是破坏任务。

    几人鱼贯上了直升机,知乐来学院时是第一次坐飞机,那次的阴影不可谓不小,但是,无论知老爹还是败小爹,训练方法就是“你怕什么就练什么”。

    来了学院后这段时间,败城特地联系了某部空军伞兵,硬是把知乐赶鸭子上架练会了跳伞。还有游泳,硬逼着他练,为此,他在水里陪知乐都泡脱了皮。知乐一看,更是加倍努力,一天之内50来回不在话下,只不过姿态太难看,被败城骂“敌人在几百米外都能被你溅湿了”。

    军用飞机,没有舒服这种设计,只有靠着机舱两排横板凳,没扶手没靠背。几个老兵熟练的睡的睡,吃的吃,没心没肺的样子。反观几个小兵,倒是坐立不安,脸色紧张。只有知乐,一上飞机就靠在败城肩膀上打起了瞌睡,淡定之极。

    庄元龙看了看,小声冲败城嘀咕:“老大,你这崽子还算不错啊。”

    “得了吧。”孙治的眼神扫来扫去,扫得败城都发毛,“还不知道昨晚他干了什么呢。”

    这话一说,败城赶紧乘着别人不注意上下瞄了几眼知乐,确认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后才稍稍放下心来。孙治这家伙精得跟猴似的,他就怕泄露了什么。倒不是怕孙治泄露,但孙治毕竟不是GAY,就算关系再好,在这件事上的态度也没个准的,还不如不说的好。

    这次任务简报所有人都看过,也都明白为什么要带上知乐和几个菜鸟了。此时,看着知乐闭着眼睛睡得很香,老兵们也就放下心来。不管怎么说,正主儿不害怕才最重要,他们这些人经验再足,本事再高,也无法代替知乐的身份。

    败城猜得出其他人的想法,心里只有苦笑——知乐哪是什么镇定,昨天耗费的“精力”太多,今天是累了。

    直升机的速度很快,一个小时后,一阵剧烈的颠簸后,飞机降落在了西南的一个小军用机场。早有人在下面接待,一进机场,就拿出便装给他们换上,交付钱、背包、身份证明。

    败城特别要求和知乐一起行动,彭宁也考虑到俩人“特殊”关系,给他们捏造了兄弟关系。在败城的简报上有一句手写的话,“你生不出这么大的儿子”,旁边还画了一个笑脸,看得他哭笑不得。这个彭宁,真是一次也不放过调戏他的机会。想想他倒也能理解,大概是很少在部队碰上“同类”,难道有一个,自然亲近一点。

    “哥!”知乐也熟读了简报,这样叫人对他来说完全没难度,语气亲热极了,“怎么行动?”

    “分头行动。我和知乐一组,小白脸和古建,孙子和龙龙,吕勇和周嘉,于正和胃药,三天后,勐龙镇集合。”

    小队队长是败城,这一点周嘉和吕勇颇有点不服气,不过在看了简报后也不说什么了,只有败城最了解知乐,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几人各位带上行李,像是普通人一般,或者坐公共交通,或者开车,分别进入勐龙镇。勐龙镇是个旅游业为主的边境城市,是陆路通往中南半鸟最近的镇子,人口复杂,像他们这样的背包客多得很。只不过,他们这些当兵的都是腰粗臂圆,剃着板寸,又都是男的,就算刻意装成普通人,但人数一多,走在一起难免引人注意,分散是最好的方法。

    败城和知乐是第三对到的,吕勇和周嘉自驾最快,坐火车的反而最慢,要到最近有火车的地方,再转客车。其他人也依着不同的交通方式依次到达,之后,败城轮番和其他人见面,商议进入金三角的方法。

    在这里,他们必须编织起见面的“契机”,之后,分为六人和四人的方式进入金三角。他们已经决定,只带最低的防身武器过去,毕竟不是去捅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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