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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八零之都别碍着我捡漏 第66节

    她想起陆守俨,他好像天然有那种淡定从容间樯橹灰飞烟灭的气势。

    他明明比侄子大不了多少,但他就是有长辈的权威感,就是让人服膺,而这些甚至不是陆家家规的强行辈分压制,这甚至和他参军历练无关,他小时候就是众望所归的孩子王。

    她想象着自己站在他身边的样子,他过于稳重成熟,而她显然比同年纪的更显小,这使得两个人年龄差比实际看起来更大。

    他喜欢小的还是同龄的?不知道,不过至少看起来他对自己足够好。

    他就是护着,护着,疼爱,再疼爱,

    他这么说了,她自然也这么信。

    初挽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轻叹,其实她觉得重活一世,她不该对着镜子想象自己和某个男人配不配的问题,为什么要在意这些?

    这个世上有许多美好的事情等着她去欣赏,而她对自己足够自信,并不需要凭着外貌去拴住一个男人的心。

    可她又觉得,这么好的男人,她确实应该多付出一些,这个世上哪有不需要付出的美好,就算买一只猫回来,除了喂食,还得每每记得捋捋撸撸。

    既然在乎,那就要多用些心思。

    于是她到底换上了皮鞋,这样和大衣更搭。

    这皮鞋她穿上不太舒服,但也只能认了——这是她为了美付出的一点代价。

    也许她太过磨蹭了,等她终于走出房门的时候,陆守俨已经站在不远处石榴树旁了。

    他难得穿了西装,身姿笔挺,妥帖得体,真个人看上去很不一样。

    好像越发沉稳了,是不动声色的内敛和大气。

    她推门出来,便见他的视线射过来,在她脸上略做停留,才道:“可以出发了吗?”

    她点头,之后道:“不是说十点出发吗?我晚了吗?”

    她看了下时间。

    陆守俨:“没晚,走吧。”

    等走出大门的时候,她对他道:“下次,你要是打算提前出发,给我说一声。”

    陆守俨:“我就算等等你,也没什么。”

    初挽:“那不是有点浪费时间嘛……”

    其实她多少懊恼自己没事对着镜子看了半天这件事本身。

    陆守俨却道:“我喜欢。”

    初挽意外,看他一眼。

    他估计新刮了胡子,脸部线条越发明晰,包裹了硬朗挺拔身形的西装让他整个人呈现出内敛到极致的魅力。

    他才二十七岁,就已经足够成熟,散发着果子的芬芳,让她浮想联翩。

    她轻叹了声:“今天你这么穿还挺好看的。”

    陆守俨侧首,微垂眸看她:“嗯?那你不喜欢吗?”

    初挽:“倒是挺喜欢的,那你觉得我呢,今天是不是比昨天好看?”

    陆守俨眸中便带了笑,她总是能这么直白,直白到有些孩子气。

    只是当这种孩子气和男女关系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总让人觉得,她就是不太走心。

    哪怕她在他耳边轻轻吹口气,说着男人女人之间那些挑逗的话,他依然觉得她就像是一个小孩玩泥巴。

    于是他略沉吟了下,道:“还可以。”

    初挽不太满意,问:“那你说,你如果走在大街上,看到我,会不会回头特意看一眼?”

    陆守俨:“走在大街上,我看到你,不可能只看你一眼,我当然会叫住你。”

    初挽:“我是假设,你不认识我的话,那你看到我,会回头看我吗?”

    陆守俨:“为什么要这种假设?你那么小我就认识你了。”

    初挽坚持:“我就是假设,假设我是陌生人,你不认识我,你看到我,会回头吗?”

    陆守俨想了想:“不会。”

    初挽无奈地看他。

    说话非要这么直接吗?

    陆守俨:“我走在大街上,不会没事随便看别人,特别是女人。”

    初挽试探着说:“遇到好看的呢?”

    陆守俨看她一眼,很不苟同地道:“挽挽,我以前和你说过,皮相是最不要紧的。走在大街上,如果一个男人东张西望到处看女人,那这个人心术不正,万万不可交。”

    初挽默了好一会,才道:“有道理。”

    陆守俨温声道:“挽挽,很多事,我觉得没必要,比如皮鞋,不喜欢不要穿,你穿运动鞋吧,更舒服,那样就挺好看的。”

    他补充说:“你看,那天我特意给你买运动鞋,就是觉得这样你穿着更自在。”

    初挽:“好吧……”

    陆守俨带着她走出胡同,看她不吭声,略沉吟了下,终于道:“虽然皮相并不重要,不过——”

    初挽:“?”

    陆守俨低声道:“不过挽挽今天看着亭亭玉立,很漂亮。”

    初挽眨眨眼睛,没吭声。

    陆守俨:“嗯?”

    初挽别过脸去:“没什么,走吧。”

    陆守俨有些无奈,低声道:“确实挺好看的。”

    语气带着哄,不过初挽觉得,像是因为她哭闹了,所以他才这么哄,那是她耍赖求来的表扬。

    初挽慢慢地瞥了他一眼。

    于是陆守俨便看到,满意不满意的情绪全都装在小姑娘眼底,像是一汪泉水,就要溢出来了。

    陆守俨喉咙突然有些发干,喉结旁那处早已痊愈的伤口也隐隐发痒。

    陆守俨低声道:“挽挽——”

    声音中多少有些讨饶的意思。

    初挽想想,也就笑了。

    今天可真是为难他了,他估计就没有赞美女人的天赋。

    陆守俨眼神无奈地看着她,解释道:“我觉得你今天确实很好看,但我觉得都一样,你以前那样也挺好的。”

    初挽也就不提了:“今天剪彩应该很热闹吧?”

    出于对刚才那小小缺憾的一点补偿,陆守俨便介绍得格外详细:“场面比较大,各家新闻媒体都会去,副市长也过去帮着剪彩,他是老爷子以前的属下,到时候我得过去打个招呼。不过也就一个招呼,也没我们什么事,就是凑一下。”

    初挽:“好,反正我不用多想,跟着你走听你指挥就行了,对吧?”

    人情应酬这方面,他肯定是高手,跟着这样的人不用动脑子,就当一个不知世事小姑娘就好了。

    陆守俨笑道:“可以。”

    这么说着话,已经到了电车站,陆守俨应该也很少坐电车,他也不熟,正在看电车牌,初挽图现成,随意站一旁。

    也是无意中,突然感觉,好像有一道视线打量着自己。

    她下意识抬头看了眼,就见槐树后有个人影,倒是有些眼熟。

    等到要细看的时候,一辆电车经过,挡住了视线,她再看,却不见了。

    其实当时感觉有人看自己,并没多想,电车站人来人往的,这种无意识的感觉未必当真,只是当她看到那个人身影熟悉,且有些躲闪的时候,便感觉,仿佛不是一个巧合。

    关键那个人的身影,隐约让她想起一个人,陆守俨上辈子的妻子孙雪椰。

    一时自是疑窦丛生,如果是孙雪椰,她怎么会过来这里,要做什么?

    按说这个时候,她和陆守俨只见过三次面,两次还是长辈在场,通信也就是那么稀拉拉的,两个人要说感情,是绝不可能有的,而且他们明明已经分手了,还是孙雪椰自己提的分手。

    她怎么会好好地来找陆守俨,还鬼鬼祟祟的样子?

    陆守俨正研究着站次,看她这样,也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疑惑:“挽挽,怎么了?”

    初挽摇头:“没什么,刚看到一个人,觉得眼熟,估计看错了。”

    陆守俨再次看了一眼那边,也没看到什么人,这时候电车来了,两个人坐了电车。

    坐在车上,初挽还是想起刚才的那个身影,她觉得应该不至于,但是又觉得太过巧合了。

    陆守俨意识到了她的心不在焉:“不舒服?还是不太想去了?”

    初挽摇头:“不是,我在想别的事。”

    陆守俨:“刚才车站看到的熟人?”

    初挽侧首看向他,他年轻而稳重,眸中是显而易见的关切。

    她摇头:“是,不过也没什么,就是纳闷。”

    陆守俨:“那就先别想了。”

    初挽:“嗯。”

    她想着,自己也没什么好心虚的,就算万一是孙雪椰,没什么大不了,谁也不欠谁的。

    是她自己要和陆守俨分手的,她和陆守俨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不是都已经分干净了吗,上辈子的事她又不知道。

    再说,兴许就是自己看错了。

    义利西餐厅位于绒线胡同,今天是开业典礼,果然连副市长都来剪彩了,现场还有一些新闻媒体,也有金发碧眼的记者过来采访,毕竟这是北京城第一家洋味西式快餐厅。

    陆守俨带着初挽,先上前和市领导见过了,那领导见到陆守俨也是高兴,握着他手说:“我听陆老爷子说你要订婚了?”

    陆守俨笑着说是,便将初挽介绍了下,那领导热情地和初挽握了手:“郎才女貌,恭喜恭喜!”

    这时候有记者来采访,陆守俨便带着初挽先进去餐厅,这西式风的布置果然和国内传统餐馆不同,一进去便听到动人的钢琴音乐声,里面还开着空调,灯光座椅都非常讲究,温馨柔和的灯光洒在水磨石地砖上,优雅精致。

    这里的餐厅布局也是自助式的,顾客都是拿着托盘,和后来的麦当劳肯德基很像,就连服务员都用上了电子计算器。

    陆守俨带着初挽,给她大致介绍了这里的餐品,初挽看过去,有红肠烩饭,火腿三明治,炸牛排,炸鸡翅,总之以后麦当劳肯德基那一套,比那些可能更丰富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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