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节
反复着,一遍遍地来回诉说着。
那声音渐渐低沉,
枕在她肩上的那个男人,慢慢垂下手,就这样睡着了。
小心地扶他躺下,让他的头枕着枕头,把他的双腿搬上床。这样的动作,都没有让这个素来警觉的男人醒过来。
楚千寻弯下腰摸了摸叶裴天冰凉的脸,在冬季的夜晚里跑了很长的路,他的面色被冻得发白,眼下有着淡淡的黑色素沉淀。
这么多天的时间,他或许都没有好好休息过一晚。以至于一回到自己的身边放松下来,立刻就陷入了这样深沉的睡眠。此刻,他侧卧在床上,微微张着嘴,睡得正香,那只骨节分明的手掌,恰巧攥住了楚千寻的衣角,仿佛抓住了什么让他安心的东西,一直没有松开。
不忍心唤醒他,楚千寻叹了口气,凑合着挤在床边躺下,扯过被褥盖在了叶裴天的身上。
第43章
叶裴天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陌生的床单,陌生的枕头,但身边却有一个熟悉的人。
他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有睡觉了,自从离开千寻身边,回到沙漠中的城堡,他发觉自己再也受不了那种笼罩着往日种种回忆的寂静环境,独自一人在沙漠中的夜晚,夜夜被强烈的思念烧灼着,难以入眠。
凌晨赶回这里,闻到那个熟悉的味道,听见个让他安心的声音,他整个人才瞬间松懈下来。他甚至记不清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门外响起了敲门声,身边的人动了动,爬起身来摸了摸他的脑袋,掀起柔软的被子把他整个人遮住了。
“你别管,继续睡。”那个人这样说。
叶裴天睁开眼睛,阳光透过眼前的被单,让他可以清晰地看见眼前细细密密的棉布纹理。这个被子怎么那么软,贴着肌肤的触感让他舒适而眷念,他在狭小又令人安心的空间里蜷缩起身体,不想搭理外面的任何事。
“千寻,今天不去猎魔了吗?”
“不去了,燕姐,今天我休息一天。”
门口传来高燕和楚千寻的对话声。
叶裴天才后知后觉地清醒过来,知道了自己所在之处。
他竟然在千寻的屋子里,睡在了千寻的床上!
屋子的门开着,高燕就站在门口,尽管千寻伸手掰着门扇,堵着门挡住了她。
躺在被子里的叶裴天还是瞬间涨红了脸,掩耳盗铃地把露出被褥外的脚趾和脑袋往被子里躲藏。
楚千寻的房间很小,从门口可以把里面看得个一清二楚。
高燕一眼看见了床上鼓鼓穰穰的被子,和那个正往被子里钻的毛茸茸的脑袋。她咬着嘴唇斜了楚千寻一眼,楚千寻脸皮比较厚,嘻嘻哈哈地把她送出去,关上了门,将清晨院子里的那些热热闹闹的喧嚣声关在了屋外。
她回过身,掀开了棉被,看见了那颗耳朵尖泛着红色,把自己整个脸埋在枕头里的脑袋,不由觉得好笑。
“你才睡了几个小时,继续睡一会,我去搞一点吃的东西。”
楚千寻说完准备离开,一只手从被褥中伸出来,拉住了她的手。叶裴天的脑袋顶在棉被里,正抬着那眼睑双微微向下走的眼睛看着她。
他刚睡醒的样子有些迷蒙,纤细的睫毛眨了眨,没有说话,拉着楚千寻不放手。
他肯定不好意思把这种话说出口,但楚千寻莫名就是明白了。他希望自己留在他身边陪他一会。
叶裴天离开了四五天,星夜归来,带回来了一副黑色的双刀。惯于使用单手武器的他,带回来的双刀是为谁准备的不言而喻。
因为楚千寻在战斗中受了点伤,这个男人就这样地放在心上,一言不发奔忙了四五天,把自己累成这个样子,就是为了给她倒腾一双趁手的武器。
楚千寻的心有一点暖,又有一点酸涩。
这么多年了,她已经习惯独自一人行走在风雪中,几乎已经忘记了那种被他人关怀,被他人照顾的感觉。这种感觉原来是这样的美好,使她已经荒芜又冰冷的心池里重新注满温泉。
她突然觉得自己对叶裴天付出其实十分的有限,而这个男人却在用全身心的热情回报着自己。
真应该再宠他一点。楚千寻这样想着。
她伸手掀开被褥,靠着叶裴天在床沿躺下。
“睡吧,我陪你一会。”两只手在温暖的棉被中交握在了一起。
叶裴天把脑袋靠近了那个全世界最令他安心的人,很快重新闭上了眼。睡梦中一只柔软的手伸了过来,把他圈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他忍不住蜷缩起身体,在半睡半醒间一再地靠向那份温暖。
“千寻。千寻。”他在梦呓中轻唤那个人的名字。
迷迷糊糊之间,那人在他的额头落下了温热的吻,伸手缓缓拍着他的后背。
周身紧绷的肌肉放松了,心中的防线溃散了,叶裴天整个人泡进了这份令他眷念的温柔,陷入了安心的沉睡。
……
麒麟基地内,佣兵团的成员们挤在一起,看着躺在病床上的虞天成,有些不太敢相信眼前的事实。
虞天成的脸色苍白,神气虚弱,但和数日前那副胸膛被开了一个大洞,吐血不止的模样相比,不知好了多少倍,总算是令人欣喜地捡回了一条命。他胸口那个夸张的血洞神奇地愈合了,还被人用白色的绷带紧紧地包扎了一遍。
“我现在还不敢相信是真的,那个叶裴天就这样把天成给治好了?我之前总以为他肯定有什么阴谋。”一位年轻的队员这样说。
“我也是,跟着团副去他那座城堡里用魔器换人的时候,我都做好去送死的准备了,谁知道最后啥也没发生。人家拿了魔器,就把我们赶出来了。白瞎了我紧张得半死的心情。”火系圣徒阿凯感慨。
“凯哥,快和我们说说,那座黄沙城堡长啥样?是不是既阴森又恐怖?”
“瞎扯什么呢,我说你们真应该跟着一起去看看。人家可是黄沙帝王,那么城堡既恢宏又气派,那么大栋的城堡,就住他一个人。今天睡这间房,明天睡那间房,一年到头都不重样。城堡内的地板,全是用黄金铺的,墙壁上到处镶嵌着明晃晃的夜明珠……”
躺在床上的虞天成轻声咳了两声,阻止了阿凯不着边际的胡吹乱侃。
“人人都说叶裴天是一个冷漠的杀人狂魔。”虞天成的声音虚弱,但精神却兴奋,忍不住和战友们说起被囚禁在黄沙城堡中的见闻,“和他接触过之后,我才发现,这些可能都是一种偏见。”
在传说中的魔窟中待了几日,终于回到了伙伴身边,使他有了种劫后余生的幸福感。
“天成,那个叶裴天真的没有为难你,还用,用他的……给你治疗?”
虞天成垂下眼睫,默认了这个说法,“他的血肉,能够让人起死回生。这才是导致他被迫成魔的原因。”
麒麟的规模不到,几乎就等同于麒麟佣兵团的兵团驻地。
基地内,有一块占地广阔的墓地,那些密密麻麻的墓碑下,埋葬着这些年下来,麒麟兵团无数牺牲了的成员。
辛自明独自站在一块墓碑前,手中提着一束鲜花。
埋葬在这里的是麒麟真正的团长,也是他的至交好友。
魔种降临的初期,团队内所有人的等阶都还不高,在团长封成钰的带领下,到基地附近的葫芦镇猎魔。那一次他们遇到了一个心术不正的速度系圣徒。在那个男人痛哭流涕地苦苦哀求之下,辛自明一时心软没有痛下杀手,只是将他远远驱逐。
随后他们意外地在镇子深处发现了一只人马形的高阶堕落者。经过了一场极其艰难的战斗,全队人员精疲力竭,伤痕累累,即将取胜的时候,那个被他放走的速度系圣徒却引来了大批魔物。
他引来大量魔物,企图害死这些无冤无仇的同类,不过只是为了争夺那颗罕见的魔种。
辛自明驻立在墓碑前,摸了摸挂在脖颈上的黑色鳞甲。
回想起了最后的时刻,在那个绝望的时刻,面对着蜂拥而来的魔物,团长封成钰将他和两名重伤的队员塞进了一道狭窄的缝隙中。自己施展异能将全身鳞甲化,堵在了缝隙的入口处。
“自明,以后兄弟们就交给你了,团长不好当,辛苦……你了。”
这是封成钰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那个男人在死后异能都没有消散,用他覆满黑色鳞甲的血肉之躯,硬是为他们封出了小小的一块生存空间。
叶裴天出现在战场边缘的时候,辛自明一度以为自己要再经历一次魔种被抢夺,同伴被杀死的悲愤。但想不到那个人人口中的魔鬼,却比那些自称圣徒的道貌岸然之辈好得多。自己曾经数次为难于他,但他反而毫不介意地松手放过自己。
“团长,自你走了以后,我已经不再对人性抱有希望。想不到反而是那位人魔,让我看到一点你曾经的影子。”
“如果不是不死之身,像你们这类型的傻子,在这样的时代想必都活不了多久的吧。”
辛自明弯下腰把手中的鲜花放在了墓碑前的祭台上,
……
叶裴天这一觉睡到了日上三竿,楚千寻收拾了一桌子的饭菜,把他从甜睡中摇醒。
他头发凌乱地从被褥中钻出来,还来不及局促,楚千寻就弯腰撩起了他的额发,给了他一个早安的吻。
“肚子饿不饿?起来吃点东西。”
数日的奔波辛劳,相思之苦,统统沉淀在这一刻化为美酒,灌进了叶裴天的五脏六腑,使他有些陶然迷醉。
他下了床,打开自己的背包,取出了一副用细细的黑色鳞甲打造成的贴身软甲,连带那副哑黑色的双刀,捧到心上人的面前。
“真的是给我的?”楚千寻笑着接过来,刷一声抽出刀刃。
纯黑色的刀身颜色暗哑,造型简约,看上去毫不起眼,不像是用什么高阶魔躯锻造的武器。但楚千寻将它们握在手中,却隐隐能够察觉手中魔器蕴含着一股蠢蠢欲动的强大力量。
铠甲摸起来轻薄又灵巧,一片片黑色的鳞甲紧密地排列在一起,贴身穿戴的时候可以护住身体的要害部位,并丝毫不会影响佩戴者的行动。楚千寻的指端施展出凌厉刀刃,破空发出细细的轻响,在甲片上弹了一下,飞出窗外。削断了远处的一个大树的顶冠。但低头细看手中黯淡无光的甲片,却看不出一丝损伤的痕迹。
楚千寻心中暗暗吃惊,她的手指在黑色的刀锋上轻轻试了试,平淡无光的薄刃却无声无息地割破了她的肌肤。
一滴血珠滚落在刀身上,被黑色的刀身吸收了进去。
“这么锋利?到底几阶魔躯打造的?”楚千寻诧异地看了看被割伤之后就流血不止的手指,她是五阶圣徒,肌肤的强韧度并非普通人类可比,什么样的武器竟能在轻轻触摸之际,就划伤了她的手指,实在是令她有些意外。
叶裴天将她的手指拉过来,放进了自己的口中含着。
“十阶魔物,自带流血效果,你用着要小心一点。”他含糊不清地说话。
春城最强的强者江小杰眼下八阶,是全城仅有的一位八阶圣徒。
人类已知最高的等阶九阶,数量及为稀少。叶裴天却给她弄来了一副十阶魔躯打造的武器和防具。
楚千寻突然有了一种自己并非捡到了一个没人要的小可怜,而是傍上了某位大款的不真实感。
第44章
小娟从屋子里走出来,她的脸色不太好看,漂亮的眼睛眼角有一块淤青,不得不把刘海放下来遮掩一下。她的手中端着一盆子的食材,用着一种不太自然的姿态慢慢向厨房走去。
老郑是一个不把自己的女人当人看的男人,在他的眼中依附他的女性吃他的用他的,就等同于他的私人物品,是他可以随意发泄情绪和使唤的器具。
心里暗骂着那个又老又丑折磨了自己一晚的男人,但当那些路过的女孩看着她手中丰富的蔬菜和白面,露出了艳羡的目光,让小娟又昂起了头,挺直了脊背。
自己有让男人养活的资本,不用像那些女人一样为了一日三餐拼死拼活地滚在尘埃里,这令她心里产生了一种取胜了的快感,渐渐忘记了昨夜那些不为人知的屈辱。
在冬季里能够吃得起蔬菜和白面的人真的不多,不用说在平民的棚户区,即便在她居住这栋以中低阶圣徒为主的筒子楼里,也是一件让人羡慕的事。
她走进烟熏火燎的公用厨房,带着显摆把那一小盆的食材往灶上重重一放。边上两个相熟的妹子却没有像往日一般说一些诸如“阿娟,你真是好命,每天都吃得这么好。”“小娟的男人出手就是大方,人家看了都好嫉妒。”之类的恭维话语。
她们神不守舍地伸着脖子,不断向着对面的一个灶台偷瞧。小娟这才发现,厨房里莫名比往日多了不少女人。几乎所有的人,都在有意无意地看向那个位置。
筒子楼的厨房是公用的,头上一个顶棚,四面敞开,底下一溜搭着数十个挨在一起的土灶,有需要的人自备柴草,随意使用。
在小娟对面的不远处的一个灶台前,站着一个陌生而年轻的男人。这人的个子很高,身姿挺拔,脸上戴着一副暗银色的遮面,挡住了眉眼,柔软的黑色棉布帽子束住了他的头发,边缘垂掉出一两缕略有些微卷头发,随着他手中的动作微微晃动。他身上穿着一条围裙,勒出了紧实的腰线,黑色的t恤袖子卷到手肘,露出了两截线条流畅结实,肌肤白皙的手臂。
这个年头,男人的美型在于黢黑油亮的肌肤,虬结的肌肉,勋章一般的伤疤。很少再能看见这样白皙俊美,精实匀称的美男子,尽管他甚至还没有露出容颜。已经能够引得整个大厨房内的女人或是悄悄,或是明目张胆地把热切的目光投注到他的身上。